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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新建“山东省眼科学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5 生效日期: 2006-02-15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科办基字〔2006〕8号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建设山东省眼科学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山东省眼科学重点实验室研究特色鲜明,为我国感染性眼病及角膜病防治做出了突出贡献,且拥有了较好的研究基础,具备了成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的基本条件,决定批准其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以下简称“省部共建实验室”),命名为“山东省眼科学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该实验室即进入省部共建建设实施期。请组织实验室和依托单位认真制定实验室建设计划,并进行专家论证。建设期满一年后,应组织专家组对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论证和验收结果报科技部备案。
  2.省部共建实验室要依托一级法人单位建设,是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依托单位要重点加强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并着力改善实验室环境和条件,保证实验室用房和仪器设备相对集中和统一管理。实验室要以省部共建为契机,进一步凝炼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建设高水平的人才队伍,积极承担地方和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努力成为地方组织开展高水平研究、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带动地方实验室的发展。
  3.请你们和依托单位切实加强对省部共建实验室的经费支持,按照“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原则,保证实验室的开放运行。
  省部共建实验室是科技部加强和指导地方科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你们切实加强对省部共建实验室的管理,努力使省部共建实验室成为地方实验室的示范工程。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二OO六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参考格式)
xx省xxx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参考格式)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
  实验室名称、学科(领域)、建设承担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建设地点。
  二、实验室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研究目标
  在分析本学科(领域)发展趋势和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实验室已有工作基础,确立研究方向、 近期主要研究内容和预期研究目标。
  三、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
  现有队伍和人才培养情况介绍、实验室规模和队伍结构的总体规划(包括各研究单元的构成)、稳定和吸引优秀高水平人才的具体措施、工作计划。
  四、实验平台建设
  现有科研条件(仪器设备、科研用房、配套设施)情况、仪器设备购(研)置计划及理由、基建或配套设施改善计划。
  五、实验室机制建设
  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人员聘用及流动、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开放合作等管理运行机制的建设设想和工作计划。
  六、经费
  建设经费概算与落实计划。
  七、依托单位支持
  八、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提名与介绍
  九、依托单位意见
  十、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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