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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企业核心技术需求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4 生效日期: 2006-02-14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国科发高字〔2006〕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和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建设创新型国家,“十一五”期间,科技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启动了“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基地的建设工作是 “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此,2006年科技部下发了《关于认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国科发高字[2006]14号) ,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118家企业的技术中心给予了认定。为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解决强势企业发展中的问题。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由我部牵头对进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范围的企业征集其核心技术的需求。根据国家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所征集到的企业核心技术需求,有选择地在相关科技计划中给予重点支持。现通知如下:
  一、需求征集的目的:在国家引导下,以产学研结合和建立产业技术联盟等形式,使企业加速开发关键核心技术,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加快形成知名品牌,全面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需求征集的企业范围:科技部国科发高字[2006]14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2005]64号公告中所明确的相关企业(不含64号公告中提及的所撤销的8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三、需求征集的内容:针对提高企业技术能力或针对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和水平的相关内容。

  四、需求征集的数量:每个企业限报一项。

  五、请各地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征集企业核心技术需求的工作和进行相关的预审工作,在此基础上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及配套保障措施。

  六、请各地方于2006年3月24日前将所征集的需求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一式两份并签章)及电子版函报科技部。其中与信息、先进制造、能源、材料、交通相关的材料报高新司,与农业、生物医药、资源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相关的材料报农社司。

  七、相关格式参照编写提纲编制(见附件1),并提供需求信息表(见附件2)。
  联 系 人:科技部高新司 周平
       科技部农社司 许增泰
  联系电话:010-58881568
       010-5888142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政编码:100862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企业核心技术需求编写提纲
一、需求摘要
二、需求对企业发展的意义和必要性(含技术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带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等),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
三、企业目前的相关基础条件和相关的前期工作情况。现有技术基础和工作基础,包括前期所取得的成果或技术(工艺)情况,国内外在该技术领域的专利情况,相关领域的试验及示范基地建设情况,研究开发队伍和产学研结合等情况。
四、实施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的可考核指标(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分年度计划安排。
五、需求的主要研究内容,实施方案及相关组织实施的模式。
六、需求的主要技术特点和创新点,关键技术内容,实施的技术、工艺路线,可能取得的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和取得国外专利)及知识产权分析。
七、关联行动:相关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落实情况,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衔接和分工,其他必要的支撑和配套条件(如基地、示范点、技术或工程依托等)落实情况。
八、需求实施的投资预算、资金筹措及来源渠道。
九、预期成果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或技术的竞争力分析,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前景分析。
十、实施的风险分析,含技术、市场的风险分析等。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二、有关附件:1. 前期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2. 落实的关联行动的证明材料;3. 相关配套资金来源(如贷款、地方部门匹配资金等)的证明材料;4. 中试或产业化所需相关产品生产的许可证明文件;5. 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附件2:需求信息表
名 称
所属领域 □ 1.信息 2.先进制造 3.材料 4.能源 5.交通 6.农业 7.资源环境  8.公共安全 9.生物医药 10.城镇发展
主要研究内容(100字以内)
主要考核目标及技术经济指标(100字以内)
预期主要成果形式 □ 1.新装置 2.新材料 3.新工艺(新方法、新模式) 4.新产品  5.计算机软件 6.其他
预期获国内外知识产权情况
实施年限 总经费 申请国拨经费
专家论证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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