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01 生效日期: 2000-03-01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3月1日,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和光明日报全文发表了江泽民总书记2月1日《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以下简称《谈话》)。《谈话》从国运兴衰、民族复兴的高度,对我国教育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深刻精辟的论述,对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谈话》阐明了抓好教育工作和青少年学生思想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抓住了教育工作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核心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点是要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突出抓好德育工作。《谈话》是对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起根本指导作用的光辉历史文献,是对邓小平教育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谈话》深刻指出了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反复强调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这是对教育工作的极大关心、支持、爱护与鞭策。《谈话》的发表体现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必将进一步推进全党、全社会更加重视教育和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谈话》精神,努力开创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现就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谈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组织广大干部、师生认真学习《谈话》,在教育系统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把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谈话》和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去,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使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真正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德育工作放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抓好。要认真研究新时期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当前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学校思想政治课课程改革和建设工作,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重视对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要结合当前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组织青少年学生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以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使命感,加强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育系统普遍进行一次师德教育和检查,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要予以表彰,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要严肃处理,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实行教师竞争上岗,调整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辞退一批不合格教师,精简学校富余人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四、以《谈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工作的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我部下发的关于'减负'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坚决措施,标本兼治,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心理、经济负担工作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坚决制止中小学校和教师按考试成绩公布学生名次的错误作法。同时,必须贯彻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教育方法,把握好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与培养学生顽强意志、刻苦学习精神的关系,并引导大家理解'减负'的目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五、高度重视家庭教育,争取学生家长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大支柱,三者互为促进。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交流推广科学教育子女的经验,指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使家长能科学地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等方式,使学生家长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

  六、教育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宣传思想、新闻出版、公安政法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社会团体的支持,集中治理一些学校周围在治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危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不法行为,切实保证有一个和谐、健康的良好育人环境。要积极争取有关单位的支持,建立一支优秀的校外辅导员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进中小学校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工作。要注重学生的身体锻炼和体质提高,尽快完善和实施学生健身强体的各项规划和有关标准。要加强学校中党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和优势。少年宫(家、站)等校外教育机构要为青少年学生开展丰富有益的课外活动。要通过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局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