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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1996年基建施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调剂指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10-17 生效日期: 1997-10-17
发布部门: 煤炭部
发布文号:
  1996年,部以《关于1996年基建施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行业统筹调剂的通知》(煤财劳字(1996)第283号)下达了1996年基建施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指标,同时规定,1996年养老保险金“由建设单位按统扣率从建安投资中先行扣缴,缴拨额以当年年终决算为准,下年度多退少补。”根据1996年度基建财务及社保财务决算情况,在对1996年建安工程量变动及1995年挂帐工程、外系统施工工程、消号工程等因素进行全面研究后,部决定对原下达的养老保险基金调剂指标进行调整。
  原下达你单位上缴(下拨) 万元,现调整为上缴(下拨) 万元。
  资金实际完成上缴(下拨) 万元。根据调整后指标还需补缴(补拨) 万元。
  凡上缴单位应及时筹集资金,于11月30日前将补缴资金全部上缴
  部;需部补拨单位,部将在年底前拨足。
  一九九六年基建施工企业养老统筹调剂指标调整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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