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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4-27 生效日期: 1997-04-27
发布部门: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技司(局):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为此,国家科委研究决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以加强技术创新工作,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并于1996年1月制定了《技术创新工程纲要》并上报国务院,同年3月,吴邦国副总理、宋健国务委员听取了我委和国家经贸委关于技术创新工程的汇报,我委的工作思路和基本做法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和支持。此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技术创新工作的指示精神,我们研究了总体工作安排,并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地方技术创新工作进行了部署,开展了区域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同时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现就开展技术创新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1.江总书记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技术创新是在新形势下对科技工作提出的更高、更新的要求,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的必然选择,对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见和深远的历史意见,关系到下世纪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家前途。为此,各部门和地方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和动员科技力量,与计划、经济、金融等部门密切合作,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2.实施技术创新工程首先要加深对技术创新的理解,提高对技术创新的认识,坚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信心。技术创新是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概念,是从研究开发、成果转化、规模生产、经营销售到取得市场的系统工程,包含了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组织创新等诸多内容,具有鲜明的市场性、系统性、创造性和综合性。技术创新的目标和检验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只有充分理解和认识了技术创新的内涵和实质,才能转变观念,拓宽思路,正确分析形势,确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选准工作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推动技术创新工作向前发展。同时坚定信心,充分估计到技术创新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积极探索开展技术创新工程的新方法、新思路,实事求是,不急于求成,务求实效。

  3.必须把技术创新体系、机制、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企业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技术创新工程重点是国家、行业、区域层次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建设,提高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这既是技术创新工程的重要战略目标,同时它又能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切实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水平。

  4.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必须在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的领导下进行,这有利于加强政府对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做好与其他方面工作的衔接;有利于协调和集成计划、经济、财税、金融等多方面的力量,创造必要条件,增强工作力度,共同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要根据《技术创新工程纲要》的精神和地方、行业的实际情况,做好总体布局,研究制定技术创新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选准几项有特色的重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一抓到底,试点起步,逐步推进,滚动发展。

  5.加强对技术创新工程的宣传,注重技术创新政策研究,创造良好的技术创新氛围。总的来说,技术创新是个新事物,要大力宣传技术创新的思想和内涵,取得全社会的理解和认同,要大力宣传技术创新的实践和成功经验,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充分研究和用好已出台的现行政策,为技术创新工程服务,同时要根据条件与可能,不断研究制定扶持、支持技术创新的新政策,特别是行业、地方、企业要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为技术创新工程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6.实施技术创新工作,要重视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等技术中介和服务机构的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和中介机构,背靠政府,依托研究院所,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大力开展五技活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对新型科技体系的重要补充,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方面要在现有科技机构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改造,使之成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行业和区域服务,也不排除新建部分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要加强现有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充实和完善,提高现有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功能,形成网络,发挥更大的作用。

  7.工业科技领域是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重点,相关行业和地方要用技术创新的思想指导现行工作,把技术创新作为工业科技工作的一条主线,把政府宏观指导和市场机制调节结合起来,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起来,把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结合起来,积极扶植和加强企业在技术创新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现行工作的衔接,加强各经济、科技计划的集成,集中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有限目标,力争办成几件大事,实现技术创新的良好开端。
  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的良好契机,各部门、各地方要扎实有效地开展技术创新工程,并注意跟踪实施情况,研究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并及时报告我委。
                                  
  附:国务院听取技术创新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四日)
  3月20日上午,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国务委员会宋健主持会议,听取技术创新工作的汇报。国务院副秘书长徐志坚,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科委副主任徐冠华、国家经贸委副主任李荣融分别就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思路和今天工作重点等作了汇报。
  据汇报,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技术创新工作的指示精神,国家科委和国家经贸委分别做了大量工作。国家科委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通过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和选择一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试点等有关工作,提出技术创新工程要以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以需求为导向,立足于产业特别是支柱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机制和能力的建设,促进科研、开发与生产和市场的结合,促进产学研结合。“九五”期间,要努力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大力促进产业化,在“九五”末期使我国一些产业关键技术以自主开发为主,产业总体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缩短,为下世纪产业技术升级提供一定的技术储备作出贡献。同时要促进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促进科研院所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开发主体。通过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合作,逐步从国有企业、企业集团、乡镇企业、高技术企业等,特别是配合国家经贸委在国家确定的1000户国有大型企业中选择一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试点,培育不同类型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议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建立协商与沟通渠道,在推进技术创新统计体系等方面加强合作。国家经贸委从1994年初开始,提出了“九五”技术创新工作思路,1995年提出了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并布置了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提出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企业,应重点加速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解决企业的活力问题,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和发展能力。通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基础的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能力,以及企业的管理水平,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九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应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引导企业开展有效的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建设。
  会议认为,技术创新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技术创新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民族工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科委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目的是一致的、思路和做法是可行的,要注意加强联合并通过实施,进一步促进科技为经济建设服务,增强企业自身发展能力,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做出贡献。
  会议经过讨论,议定以下意见:
  一、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以国家经贸委为主,国家科委积极参加配合,同时应吸收国家教委、中科院等多方力量,共同努力,加速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在开展工作时,应注意相互沟通,引导企业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机结合。国家经贸委应加强与国家科委等单位联系,提供企业所需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等;国家科委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引导科技人员进入企业,对可望形成产业的技术等信息及时通报国家经贸委,以促进科技和经济相结合。
  二、在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过程中,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科委应密切合作,从具体项目入手,从试点起步,通过选择符合国家支持的产业政策导向、具有实力的企业先进行试点,探索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新路子,使企业形成具有自己的专利产品和技术储备。通过试点,进一步研究对行业具有影响的关键技术改造、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利益分配等具有共性的问题。
  三、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科委对技术创新中重大政策等具有导向性的问题应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附件二:
              
  附:技术创新工程纲要
  (1996年1月国家科委委务会讨论原则通过)
  为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精神,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两个转变”,国家科委决定,组织协调各方面科技力量,与经济部门密切合作,以技术创新体系、机制、能力建设为主要任务,以提高关键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宗旨,用15年左右的时间,分两个阶段,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为此,特制定本纲要。
  一、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今后15年,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将给我们带来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和严峻挑战。一方面,世界科技的迅猛发展,国内外市场的逐步融合,周边环境的相对稳定,必将给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并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以科技为焦点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其科技和经济的优势,以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为手段,企图加紧对我国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控制,来自国际上的挑战将变得更加严峻。因此,在这种新形势下,国家技术创新能力的强弱,将决定我国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以及国际地位和国家前途。
  (2)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国在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甚至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相比,仍存在着阶段性差距。技术创新能力十分薄弱是其集中反映。主要表现在:产业整体素质不高,劳动生产率低,能耗过高,资源浪费严重;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程度还比较低;企业技术开发机构不够健全,技术人才缺乏;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能力薄弱,不利于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术与装备来源主要依靠国外;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差,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低等等。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科技与经济结合不够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解决这个问题要靠体制来保证,特别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指出的那样:“要把建立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目标,特别是要把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因此,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不仅是确保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战略问题,也是促进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增长转型”,提高市场竞争力乃至综合国力的一项关键的紧迫任务。
  (3)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基础和条件已经具备。一是世界高新技术革命和我国“两个转变”的逐步推进为加快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利的机遇;二是我国在技术创新方面已经具备良好基础和一定的实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已取得了重大进展。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体制正在形成;直接为经济建 设服务的数百万科技队伍专业配套齐全,科技实力显著增强;大批科技成果不断涌 现,并逐步转化成生产力;52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及其高技术企业群体,已发 展成为我国经济腾飞的一支生力军;三是自1994年11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 出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建议以来,通过在辽宁河北等地及一些行业进行试点,已 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这些都为全面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指导思想
  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思想指导下,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依靠、面向、攀高峰”的方针,紧密围绕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总目标,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密切合作,组织协调科技力量,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进产学研的进一步结合,立足于关键产业的技术创新体系、机制和能力的建设,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为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5)基本原则
  1.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围绕技术创新工程的宗旨,在发展过程中深化改革,在改革过程中促进发展。一方面,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体制结构调整和人才分流,建立有利于创新的体系和机制;另一方面,要贯彻“三改一加强”紧密结合的思想,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广泛合理利用各方面的科技资源的新机制。
  2.从源头上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在新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技术创新链中的诸环节要采用“并行”工作思路;在项目的实施方式上,要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在组织体系上,要通过建立各方面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和协作配合的通道,力争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工作集成;在政策环境上,要创造有利于实现技术创新的条件。
  3.宏观管理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参加试点的各行业和地方,必须从以项目管理为主,转向以促进行业、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的宏观管理上去。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合理配置全社会的有限资源以及促进技术创新方面的作用。
  4.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自主研究开发相结合。一方面,要注重引进关键和先进技术,集成国内科技力量,进行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另一方面,要立足于发展民族工业,进一步探索在扩大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国内自主开发与国际合作相结合的新的有效形式,提高自主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
  5.有限目标,试点起步,滚动发展,逐步推开。在工作中要分清层次,合理布局,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考虑各行业、各地区的资源条件和实际情况,以引导宣传、试点示范、推动服务为主要方法,全面推动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
  三、技术创新工程的主要目标
  (6)技术创新工程分为前五年和后十年两个阶段。到2000年,技术创新工程的目标:
  1.在若干关键产业和重点地区内,初步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精干高效、纵深配置”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支持一批大型企业(或集团)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支持一批重点科研机构,使其成为全国性科研基地;形成一批具有一流的工程化技术水平和工程技术集成配套能力的工程化基地;初步建立面向中小型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试点单位内,建立“动力强劲、运行良好、发展持续”的技术创新机制。
  2.在工农业以及社会发展领域中,重点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有较大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比现在提高20%以上。攻克并推广一批对行业、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和共性技术,主要技术水平接过发达国家90年代中期水平;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高附加值的名牌产品,促进一批重点产业的制造技术和工艺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培育一批对农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优良品种;开发一批对重大工程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有重大影响的先进技术装备和新型材料。
  3.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特别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一批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现代企业家。在试点企业内部,初步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逐 步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试点企业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要高于同 行业企业,主导产品的质量、效益、规模有较大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有明显 增强。
  (7)技术创新工程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大幅度提高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掌握重要产业的关键技术和系统设计技术;主要领域的生产技术接过或达到发达国家下世纪初的水平,一些高技术产业的生产技术达到国际水平。通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为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九五”时期技术创新工程的重点任务
  (8)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建设的重点任务
  1.在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规划的总体部署下,在若干行业内,进行结构调整、人才分流的试点,推动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
  △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促进开发类科研院所进入大企业或企业集团,成为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和支持科研院所实行企业化经营,逐步发展成科技型企业或高科技产业集团,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科技院所、大学联合建立开放式的企业技术开发机构。
  △支持重点科研机构建立全国性研究开发基地和行业性研究开发中心。
  △建立和健全包括工程(技术)中心、中试基地等在内的成果转化基地。
  △建立和健全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中心、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成果推广机构在内的技术服务体系。特别要加速建设以面向中小企业为主、地区与行业结合的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并促进该网络与其它社会化技术服务网络的互联。
  2.结合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院所制度的建立,进行技术创新机制建设。
  △加强动力机制建设。在转换企业和院所经营机制的基础上,建立激发企业和院所创新意识的用人制度、工资制度和鼓励人才勇于创新的激励机制。
  △加强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与技术创新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新型管理制度、决策机制、运行程序以及市场开拓机制,鼓励采用现代化的技术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
  △加强发展机制建设。建立人才培训网络,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建立和健全技术储备与积累机制;建立多渠道的融资机制;培养和弘扬院所长和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建设有利于技术创新的院所文化和企业文化。
  (9)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重点任务
  技术创新能力主要包括创新决策能力、研究开发能力、工程化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市场营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资源配置能力等。在技术创新工程中,首先从技术、人才入手,重点抓好研究开发能力、工程化能力以及市场开拓能力建设,并逐步推进其它能力建设。
  1.加强研究开发能力建设。在各项科技计划中,要大力扶植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带有创新性的研究开发项目,着重抓好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引进技术的二次开发、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特别是突破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和产品的开发与应用。
  在工业和高技术领域,围绕包括三峡工程、高速铁路、集成电路等在内的重大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外贸出口结构调整,抓住创新链中的薄弱环节,重点突破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如CAD、CAM、CAE、CIMS、精密成形与加工、通信、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等技术;大力推广一批影响行业整体开发能力提高的先进实用技术,如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业过程控制、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环保等技术;形成一批有创新意义的高新技术产业生长点,如电动汽车、高清晰度电视、高性能电池、激光加工、计算机软件等。
  在农业领域,主要抓两大任务。一是对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五大类农作物开展育种、栽培、施肥、节水、病虫害防治等技术联合攻关并在其相应的主产区进行大面积增产示范和推广。这是普遍提高开发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二是对新一代良种培育、中低产田的综合治理,新农药的创制等进行重点项目攻关,为下一世纪农业上新台阶,进行技术储备。
  在社会发展领域,根据《21世纪议程》总体部署与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重点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解决一批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如水资源和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新药研制、稀有紧缺矿物资源勘探与综合利用、海洋开发等,使社会发展科技总体水平有明显提高;二是抓好若干社会发展综合示范区的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协调发展。
  2.加强工程化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工程技术集成配套能力和成套技术装备水平以及将技术、资金、装备、材料等资源的有效组合能力,并与市场开拓相结合。积极抓好设备更新、技术配套、工业试验、质量管理、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提高成果工程化的成功率。
  3.加强市场开拓能力建设。通过建立市场快速反应网络体系和与国际标准转轨的标准体系,运用先进的通讯手段,采用现代管理方式,提高市场预测及快速反应能力。
  4.按照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强各类人才的培养。一是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意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企业家,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提高创新决策的成功率;二是培育一大批既懂专业又懂经济、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营销人才;三是培养一批具有研究开发和工程化能力的跨世纪的复合人才;四是提高工人的素质等。其具体做法是,通过建立类型人才培训风格,各行业、地方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本地方和本企业的人才培训规划和计划,分期、分类地对厂长、经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进行培训,满足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谋生存、求发展的需要。
  (10)企业技术创新试点示范的主要任务:
  通过有选择、分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试点,在建立一个机制和提高一个能力方面取得明显,并逐步形成一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1.通过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合作,逐步从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高技术企业与民营科技企业以及三资企业中选择一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试点示范,使10%的试点企业成为国际知名企业,并进入国内500强企业的行列;50%的试点企业成为国内知名企业,成为同行业的排头兵。通过试点示范,探索和总结不同类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模式与经验,并引导全国广大企业走上技术创新的发展道路。
  2.要把试点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企业改革加以落实;要促进试点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以多种形式加强与科研院所、大学的合作,增强企业吸纳、开发以及应用先进技术的能力;促进试点企业建立科技投入制度,其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要比同行业企业高1 ̄2%,使之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
  3.促进试点企业提高吸引和培养各类人才的能力、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市场开拓能力。试点企业的技术开发人员占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要高于同行业企业,销售人员中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应占有较高比例。
  4.组织试点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的科技开发计划,促进企业早期介入、源头结合,缩短研究开发成果的转化时间;规模生产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以企业为主体;大力推动企业应用先进制造技术、节能降耗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质量监控技术和先进管理技术等。
  5.促进试点企业健全和强化质量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使其采用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和GB/TI9000系列国家标准的比率达到90%左右。
  (11)技术创新体系、机制和能力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体系建设是创新工程的保证,机制建设是创新工程的核心,能力建设是实施创新工程的目的。抓住这三个关键环节,就能从整体上推动技术创新工程的不断深入。
  五、创造有利于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环境条件
  (12)加强组织领导,集成各方资源。在国家层次上,要与国家经济综合部门等国家有关部委共同组成技术创新工程的协调领导机构;在试点行业或地区,也要组成由该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为主的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积极性,加强国家经济计划、科技计划、地方或行业振兴计划之间的紧密衔接,并制定行业、地区和试点单位的技术创新规划,形成整体优势,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
  (13)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强度。要建立全方位支持、多方投入的技术创新资金保障体系,实行国家、行业、地方与企业的资金相匹配的投资方式,特别是通过激励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的强度,逐步使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要建立技术创新投资的风险和担保机制,筹建“技术创新基金”。
  (14)用好现行政策,加强政策、理论与实证的研究。近几年来,国家、地方、行业已经出台或即将出台一些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措施,要认真研究并结合技术创新工程的实行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随着工程的深入进行,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创新理论与配套政策的研究。
  (15)加强统计评估,规范工程行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创新工程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技术创新工程的评估、统计等基础性工作,规范创新工程中试点单位的行为。同时,要总结试点试验,指导面上工作,使创新工程系统、规范、有序、健康地向前推进。
  (16)加强舆论宣传,创造良好环境。一是要加大技术创新理论和实践宣传的力度,取得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二是及时宣传和推广创新工程实施中的经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和扶植创新工程;三是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将1996年定为“技术创新宣传年”,并将今后每年五月份定为“技术创新宣传月”。
  (17)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创新起点。要充分利用我国对外开放的良好环境,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合理利用国外的人才、技术和资金条件,采用国际规范和标准,提高我国技术创新的起点。同时,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国际合作的新的有效形式。附件三:

  附:国家科委“九五”技术创新工程实施要点
  “九五”期间,国家科委技术创新工程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及《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落实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国家科委《技术创新工程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主要任务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产学研结合,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科技经济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通过各项科技计划的实施,加强技术创新能力的建设;促进建立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通过试点示范,总结经验,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建设
  (一)加强培育技术创新主体。按照国家经济、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通过结构调整、优化组合,支持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的建设,推动企业面向市场,成为技术创新和技术投入的主体。一是要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采用多种形式,特别是政策导向,推动产品开发类研究院所进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二是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建立开发中心及各种形式的合作;三是在企业原有研究开发机构的基础上,充实力量,更新设备,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高技术开发能力。
  (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对于整体实力强,具有产业化基础的科研院所,鼓励其通过调整内部结构和资源配置,实行企业化经营,转化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九五”期间在加强已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同时,要继续组建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加强各种中试基地的建设,加大转化力度,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各级科技部门应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布局和市场容量,结合本地方和部门的实际,推动科技优势进一步转化为产业优势与经济优势。
  (三)进一步加强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和健全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人才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成果推广机构在内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特别要加速建设以面向中小企业为主的地区性或行业性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信息、培训、技术转让等综合性技术服务。结合院所的结构调整和人才分流,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加快建设速度,在已建立的近百个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基础上,再建400个生产力促进中心,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体系,推动“百、千、万生产力促进工程”(即到“九五”末期,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全国达到500家;培育上千家具有创新机制和名牌产品的中小明星企业;为数万家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国家将重点支持创建100家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并加紧制定相关办法和有关政策,有计划地组织考评、验收、认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宏观指导。
  (四)加强技术创新机制建设。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应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并在动力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积极摸索经验。
  二、加强科技计划集成,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五)要紧紧围绕支柱产业、基础产业、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研究开发一批对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通过“九五”计划的实施,加强攻关、863、火炬和成果推广计划的集成,结合试点示范,组织一批技术创新项目,按照技术创新的思想进行充实、完善和集成。同时,支持地方和行业结合实际设立技术创新项目,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
  (六)要大力推广一批能带动行业整体技术开发能力的先进适用技术和配套技术。重点抓好CAD应用工程、CIMS应用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工业设计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工业过程控制、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环保技术等,特别是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改造相结合的工业智能化技术,加快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
  (七)要培育和支持企业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高技术附加值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特别是一大批有利于替代进口和改变外贸出口结构的高技术产品。着重提高计算机、集成电路、通讯设备、汽车、船舶、数控机床、消费类电子产品、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农药、生物制品及环保设备等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同时要增强企业新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力。
  (八)要围绕扩大规模效益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两项目标,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到2000年力争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20%。通过火炬等计划的实施,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高效节能与环保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和规模经济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重点抓好15-20个年产值超过百亿元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别要强化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创业服务中心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使开发区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基地,成为高新技术的辐射源和技术创新的示范区。
  (九)促进乡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通过星火计划的实施,以技术开发为先导,大力开拓新领域,培育区域性支柱产业,发展星火密集区;要抓住建材、轻工、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引导和推动乡镇企业的改造和升级。
  (十)要抓好技术创新各类人才队伍的培养。提高企业职工素质,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层次企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一大批善管理、会经营、勇于开拓创新的青年企业家;一大批跨世纪的技术开发骨干和学术带头人;一大批有知识、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营销人员;一大批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工人队伍。
  三、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
  (十一)加速技术创新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制定。要与国家经济、财政、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促进技术创新的相关技术政策、税收、信贷政策、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国产化技术、技术出口政策以及其他激励创新的政策。鼓励地方和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措施。
  (十二)要结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特点,加强软科学研究。研究不同层次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继续加强重点产业及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战略研究,加强对技术创新实践的指导;成立“国家科委技术创新战略与管理研究中心”,推动国家技术创新的研究与实践,促进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设立技术创新论坛,定期组织国内外多种形式的研讨会。
  (十三)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要努力开拓技术创新的投资渠道,逐步形成中央、地方、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和海外多渠道、多层次的技术创新融资体系,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
  (十四)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创新活动。积极鼓励团体和个人以专利发明、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参与创新活动。与团中央共同组织全国青年技术创新活动,设立“青年技术创新奖”。
  (十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促进政府间、企业间的技术创新交流与合作,合理利用国外的人才、技术和资金,提高我国技术创新的起点;合作中要重视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的引进,鼓励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
  (十六)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技术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加强对地方和部门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经验的宣传,对企业创新产品开发、投入和市场开拓的宣传,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的宣传。
  (十七)加强促进技术创新的各类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已有的科技信息网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网等技术服务网络的建设,同时,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国家技术创新主体,促进国际、国内技术创新信息的交流。
  四、做好技术创新的试点示范工作
  (十八)结合部门的科技体制改革,探索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推动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冶金、机械、交通、纺织四个部门的科技体制改革为试点,并积极推动其他部门和地方的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组建行业的技术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从企业的需求出发,解决大中型企业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鼓励部分研究院所直接进入企业、转变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转变为中介服务机构。
  (十九)继续抓好辽宁河北两省的技术创新示范工作,同时,要继续选定一批城市作为技术创新的试点示范城市,依靠地方政府组织协调,推动地方技术创新工程的开展。各地方要把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能力和环境建设作为技术创新工作的重点,根据《纲要》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技术创新工作的规划、宏观指导和管理。
  (二十)抓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试点示范。选择15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技术创新的示范区,健全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创新体系与机制,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十一)抓好不同类型企业的试点示范。在地方和部门申报的基础上,选择100家企业,包括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高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进行试点。探索不同类型企业技术创新的模式和经验。企业的试点示范以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市场、开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制和机制,率先成为技术开发和技术投入主体,提高企业的产品开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提高企业效益和创立名牌产品为主要目标。
  五、加强对技术创新工程的组织领导
  (二十二)加强领导,组织保证。技术创新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科技、经济部门密切配合,各地方和部门要加强对技术创新工程工作的领导,加强分工与合作,从组织上保证技术创新工程的深入开展。
  (二十三)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国家科委将制定《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示范城市实施细则》、《企业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实施细则》、《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和《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等,保证技术创新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十四)在技术创新工程的组织实施中,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对技术创新试点部门、地方、企业及技术创新项目的跟踪,适时召开不同层次的技术创新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1997年四季度将召开技术创新工作会议。

 
国家科委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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