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关于集团购买小卡车有关社控审批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9-08-18 生效日期: 1989-08-18
发布部门: 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控办
中央有关部门:
  1988年7月全国控办《关于所有小汽车、大轿车均属专项控制商品的通知》((88)控购字第20号)发出后,对严格小汽车大轿车的控购管理起了很好的作用。小卡车的情况比较复杂,各地要求统一审批口径,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对运送物资用的无篷小卡车可不必办理控购审批手续;

  二、在小卡车的货槽部位加装帆布车篷无任何座位的(不含加装铁皮车篷的),各地控办应当按照车辆的实际用途进行审查,确属用于运送货物的,可以作为生产用车审批,不计算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

  三、用于一般公务活动,车厢内设有座位主要用于乘人,或以乘人为主兼运货物的,仍应按非生产性车对待,计算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