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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1-01 生效日期: 1993-01-01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房[1993]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有关群众团体,
  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决定对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明确开展全面检查的指导思想近几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很快,对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人民居住水平、完善市场体系、促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屋商品化、实现房地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房地产开发过热,市场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事业单位炒卖房地产、偷漏税收的现象严重。这些问题影响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统一认识,既看到房地产业发展的成绩,也正视存在的问题。当前要着力把全面检查工作抓紧抓好。通过检查,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宏观调控,纠正房地产市场中不规范行为,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新秩序,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所有中、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其他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单位。
  检查的内容是:
  1.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的有关法规,以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建房[1992]500号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登记条件和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对未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资金来源不正当、未经授权部门批准集资、不按规定程序发行股票的,予以纠正和查处。对未经核准登记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予以查处。
  2.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对企业登记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开展经营活动的,按企业登记的有关法规予以处理;对不真正从事房地产的开发经营以炒卖房地产牟取暴利的行为予以查处;对建设项目不符合有关规定、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予以处理。
  3.对土地来源和土地转让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获得土地来源不正当的予以纠正,对长期未进行实际开发的土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予以查处。
  4.对各经营单位依法应征的各项税收的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和拖欠税额情况进行检查。对偷漏税行为予以查处,对拖欠税行为予以纠正。
  5.土地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办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公司,要按有关规定脱钩。
  以上2、3、4项,检查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由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组成(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检查领导小组).其职能主要是:负责研究拟定具体政策措施、工作计划以及对全国检查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全国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全国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全国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各地区、中央各有关部门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对全面检查工作应加强领导,成立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地区的领导小组应由政府主管建设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名单请报全国检查领导小组备案。
  本着全面检查、分工负责的原则,建设、土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结合资质年检、用地清查、工商年检情况和财税大检查,共同做好这次检查工作。

  四、检查步骤和要求
  八月底以前为自检阶段。由被检查单位提出自检报告,填写自查表,并向有关部门提交资金负债表及有关资料。
  九月和十月为检查阶段。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被检查单位的自检进行核查和检查,填写检查汇总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中央各部门及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汇总表于十月底前报全国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月为整改、处理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十二月上旬将处理、整改情况报告全国检查领导小组,有关报告和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方所属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由地方负责检查,中央各部门(包括国务院直属公司)及解放军、武警部队所属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单位,由中央各部门及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分别进行检查,全国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查。中央各部门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地方设立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单位,由中央各部门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配合地方检查。

附件:1.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领导小组
 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2.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自查表
 3.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
 4.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经营情况汇总表
 5.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利用土地情况汇总表
 6.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资金情况汇总表
 一九九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局
 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1:
 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侯捷建设部部长
 副组长:周干峙建设部原副部长
 成员:刘文甲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曹天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永贵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宋春华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
 海峰国家计委投资司副司长
 丁先觉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
 马鸣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副司长
 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
 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宋春华(兼)
 副主任:杜国昌国家土地局监察司副司长
 许瑞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登记司副司长
 尤克介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管理司司长
 谢家瑾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副司长
 办公室地址:北京百万庄建设部房地产业司
 电话:83940798393057
 邮政编码:100835
 电传:839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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