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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1-12 生效日期: 1996-01-12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共安徽省委
发布文号: 皖发[1996]2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发(1995)8号,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作为今后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贯彻的一条重要方针,省委六届二次全会把实施科教兴皖战略置于跨世纪三大战略之首,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决定》精神,对我省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现结合省情,就贯彻实施《决定》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皖战略
  1、科教兴皖,是指全国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以科技为先导,以教育为基础,以人才为根本,以投入为保证,大力增强科技实力及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实现我省的繁荣强盛。

  2、在世纪之交的关键时期,实施科教兴皖战略,是全面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战略决策,是保证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的根本措施,是实现增大经济总量、增强经济实力、增加人均水平的必然抉择,也是加快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资源大省向加工业大省、人口大省向经济大省跨越的必由之路。全党、全省人民要牢固树立科教兴皖意识,共同把科教兴皖的宏伟蓝图变为现实。

  3、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并提出了科教兴皖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在推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的密切结合,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同时应当看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尚未得到全面落实,在体制、机制以及思想观念等方面,还存在首许多阻碍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不利因素,经济运行中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落后、经济增长质量不高等深层次问题。面对日趋激烈的经济竞争和科技竞争的严峻挑战,这些问题将严重阻碍着我省赶超战略的实施,是实现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障碍。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决定》和省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皖战略。

  4、实施科教兴皖战略的主要目标是:到2000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全面完成“三个百亿元工程”和8项科技工程的各项任务,为我省实现“九五”奋斗目标提供技术保障和人才保证;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提高到45%以上,科技综合实力达到全国中上等水平。到2010年,使基本建立的新型科技体制更加巩固和完善,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提高到55%以上,一些新兴产业的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二、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业和乡镇企业,全面振兴农村经济
  5、继续坚持“一个稳定增长,两个加快发展”的方针,加速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创汇的方向发展,围绕实现农业再上新台阶的“六个一”目标(即经过五年的努力全省新增粮食100亿斤、棉花100万担、肉类100万吨,水产品达到100万吨,经济林和用材林各达100万公顷,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00元以上),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种子工程”,建立满足本省需要的良种繁育基地。到200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一次,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精心组织实施促进“两高一优”农业发展的计划和项目。大力开展林业二次创业活动。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实施节水灌溉、科学施肥、加强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农副产品加工综合利用等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每个县(市)每年至少推广10项农业科技成果。

  6、加强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统一协调。农科教结合必须以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中心,通过农科教结合,加强和完善农村人才培训、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三大体系。当前要强化政府统筹,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科教结合工作的通知》(皖政(1994)50号)的要求,抓紧建立一批高水平的农科教结合的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项目。每个乡都要因地制宜建立农科教结合的利益共同体,并把农科教一体化与贸工农一体化结合起来,直接服务于农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农民企业家和各类亟需的农民技术人员、营销人员、管理人员,加快现代科技传播和普及。力争到本世纪末,农科教结合逐步过渡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形成自觉结合的新局面。

  7、乡镇企业要依靠科技实现第二次腾飞。要坚持在发展中提高、在提高中发展的指导思想,把着力点放在巩固基础、强化提高上。要继续实施“1235”工程。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大中型企业为依托,大力推广适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积极开发新产品,强化科学管理,使相当一批企业上水平、上规模,培植出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创出一批名牌产品。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省乡镇企业中建成2000-3000个科技先导型企业,并由此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

三、加快工业企业的科技进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8、要把企业改革与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把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关键环节。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升级,促进重点行业上水平。要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科技进步,实施“5511”工程,建立一批开发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公司、大集团。

  9、引导和扶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使其成为企业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及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创新阵地。“九五”期间要在优化调整现有企业办研究所的基础上,在技术开发能力强、能够代表行业技术水平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中,建立50个左右国家级和省级的技术中心。中小企业也要建立不同形式的开发机构,做到人员、经费、任务“三落实”。要加强中试基地和行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集中力量解决事关我省发展大局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问题。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促进“产学研”联合,共建技术开发机构,共同开展科技攻关、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活动。

  10、认真研究制定企业技术进步的有关规章制度,形成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当前要建立健全厂长(经理)对企业技术进步负责制,充分发挥总工程师在技术进步中的作用,赋予总工程师相应的职责和权力。建立健全企业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建立企业科技投入制度,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制,增强企业在技术开发中承担风险的能力。鼓励职工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

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
  11、高新技术产业是我国优先发展的产业。今后5年至15年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工作,主要围绕“提升老企业、培育新产业、塑造大企业”这个战略目标来进行。要抓一批有望形成大产业或对改造传统产业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大力促进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扩散,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20个左右的大中型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塑造具有现代企业制度、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自己名牌产品、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到2000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总增加值10%以上。

  12、各级各类开发区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选准自己的发展重点,形成各自的技术优势和特色产业。合肥、芜湖、蚌埠三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合肥高新技术农业园更要突出重点产业,提高规模效益和人均劳动生产率。对区内和区外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实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对国家级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除承担项目的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外,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协调、落实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要在财税、信贷和采购等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

  13、实施8项科技工程。一是杂交水稻良种及配套技术示范推广工程,二是黄牛品种改良和快速育肥示范工程,三是特种水产集约化养殖示范工程,四是生物医药产业化工程,五是超细材料产业化工程,六是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七是汽车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技术应用工程,八是小水泥综合技术示范推广工程。对上述工程实行由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分工负责的“首长负责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形成合力,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地也可结合“九五”计划制定自己的行动计划,由党政负责同志分工,每人具体抓好一两个关键项目,发挥示范作用。

五、重视基础性研究,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14、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选择具有一定科技优势和应用前景,对新兴产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课题,集中力量重点攻关。“九五”期间,省里将通过增加自然科学基金,加大对基础性研究课题的投入,同时支持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计划和“攀登计划”,多渠道予以经费资助。

  15、要造就一批进入国内乃至世界科技前沿的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根据我省的基础和需要,选择若干重点领域,有计划、分步骤地培养跨世纪科技人才。到本世纪末,实现每门主要学科有一批50岁以下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16、实施科教兴皖战略是广大科技人员进一步施展才干的大好机遇,同时也对科技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科技界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精神,树立粮好的科学道德风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率先垂范;要发扬光大象征着安徽风貌的“黄山松精神”,共同塑造安徽勇于创新、锐意改革、团结奋斗、百折不挠、快速发展、力争上游的形象。

六、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实现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17、结合我省实际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制定好社会发展科技规划。认真贯彻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用科学技术控制人口增长,实现5年内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的目标,同时搞好优生优育优教。大力开发和推广清洁能源、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及其装备,加快淮河、巢湖水污染的治理,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开展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抓紧两淮煤矿塌陷区的综合治理,合理开采、节约利用淮北地下水资源。高起点地科学规划和开发黄山、九华山等旅游资源,重点解决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组织森林绿化科研示范,开发城市、城镇绿地栽培和保护技术。要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的研究,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继续办好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星火技术密集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区,用科学技术促进经济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七、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继续推动科技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
  18、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大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研究开发与工程设计、生产建设相结合,科技机构与企业相结合,建立科研、开发、生产、市场紧密结合的机制。由政府财政支持的科研院所要进一步精简。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优化科技系统结构,分流人才。省属开发型科研机构,或以“产学研”联合形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或整建制转型为科技企业,或进入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或通过联营、参股、控股等形式组建科技企业集团,或通过所与所之间的联合促进结构优化。同时,科研机构要保留一支精干队伍,从事基础性研究、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活动。对公益型科研机构要扩大改革经费投向的试点,以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能力。要支持和依靠中央在皖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设一批具有安徽特色的科研中心、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基地。鼓励企业自办技术开发中心,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帮助其理顺产权关系,完善内部管理,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扩大产业规模。

  19、加强农业科研机构的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科研、开发、推广三个层次的合理配置。省属农业科技机构要以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和指导全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主,着重解决我省全局性、关键性的农业科技问题。同时要深化改革,稳住一批骨干力量,从事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放开大多数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开发、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活动。地市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二次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构成区域性科技成果扩散中心。县、乡级科技机构主要以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为主。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协会和专业技术研究会等服务组织,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

  20、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稳定和加强乡(镇)农业科技机构和农业科技队伍。要保障和改善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证他们的基本工资,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有关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等科技活动,按合同规定提取报酬。对在农业技术推广中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每年从省里掌握的“农转非”指标中划出一块,专门用于解决在农业第一线工作五年以上的农业科技人员的配偶或子女一人的“农转非”;另外配偶或子女符合招工条件的,解决一个合同制工人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计委、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厅另行制定。对分配到县以下(不含县城)农业生产第一线工作的农业大中专毕业生,带编制下去,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省人事厅、省农业厅皖人福(1995)16号文件执行。

  21、高等学校是实施科教兴皖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高校在培养人才、技术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产学研”联合、参与重大项目论证、开发信息资源、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当前,要大力加强与企业的联合,合作开发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要以学科优势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因校制宜,发展各种类型、有自身特点的科技企业,逐步实现规模经营,使其成为教学、科研的实践基地,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示范点。各级政府要关心和支持高校的改革和发展,帮助高校解决实际困难,为发挥高校的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机械工业部共同建设中国科技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积极支持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安徽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

  22、继续贯彻“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加快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的建设,在全省逐步形成上下左右沟通、职能明确、工作协调、执法有效的市场管理与调控体系。在大力发展中介机构,建立技术经纪人队伍。对在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管理、技术交易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兑现奖励与优惠的各项规定。以省科技情报所为依托,抓紧建成省科技信息中心,构建全省科技信息网络。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合肥高科技广场等要充分发挥常设技术市场的作用,在技术交易规模和成交水平上有新的突破,以适应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

八、抓住机遇,扩大开放,进一步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23、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根据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精心组织并认真实施政府间的科技合作项目。企业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要重点围绕先进生产技术、高新技术开发与国外开展科技合作,以高新技术项目吸引国外资金,以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出口,并争取外贸出口自营权。对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出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出口退税等政策性支持。热忱欢迎学成出国人员回国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待遇。积极引进国外智力来我省开展科技合作,培训人才。要拓宽与世界各国及国际学术组织交流的渠道,为科技人员开展国际合作研究及出国进修、短期访问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创造条件。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出国问题,由其归口管理部门同其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联系,办理政审等手续,疏通出国渠道。

九、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科技投入
  24、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科技投入,下决心改变我省科技投入水平过低的局面。到2000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每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县级以上财政要增加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1997年前必须达到财政支出的1%,省级和经济较发达的市、县投入比例要更大一些。县级以上财政科研事业费拨款的增长率应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率。
  当前要加快科技人员安居工程建设,改善科技人员住房条件。从1996年起,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科技企业家和优秀管理者实行重奖,奖励金额由现在的5-10万元增加到20-50万元。

  25、建立省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用于支持高新技术研究、应于基础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鼓励国内外的组织和个人向基金组织捐赠款物,资助科研和技术开发。基金组织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筹集资金。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使科技发展基金成为我省科技投入的一种新的重要形式。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建立科技发展基金。对重点科研基地、重大科技工程和科研机构的基本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建设项目经费中划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解决相应的科技问题,与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经费配套、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消化、吸收、创新和技术开发。

  26、企业应当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可以按照省有关规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并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费用。金融机构应当积极支持科技开发,增加科技贷款规模,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科技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筹集研究开发资金。

十、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为科技进步创造良好的条件
  27、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科教兴皖战略作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各级党政一把手都要亲自抓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省科技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门研究科教兴皖工作,解决科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决定》的贯彻和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省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起来。各级宣传部门和各地党报、电视台、电台要加大对科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和科教兴皖战略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了提高各级党政干部的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水平,省委组织部、省科委、省人事厅要对全省县处级以上干部科技培训作出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争取在两三年内有50%左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普及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

  28、各级政府要强化科技法律法规的实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重要的科技法律法规纳入“三五”普法教育的内容,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学习,提高科技法制意识。要加大科技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惩处各种形式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打击各种假冒科技之名的违法活动,反对各种伪科学活动,使科教兴皖战略沿着法制的轨道有序地进行。

  29、宣传和普及科技知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1995)20号)精神,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和舆论工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在农村和青少年中,大力普及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引导农民用科学战胜封建迷信、愚昧和贫穷,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做工的本领,提高素质。引导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树立正确的科学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把全省人民的工作、生活导入文明、科学的轨道。

  30、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间接管理和协调服务,与经济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对科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在继续做好县、乡(镇)政府科技副职选派的同时,将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派人员担任行署和市政府科技副职或助理。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各级科协、学术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在推动科技进步中的作用。为加强对科技进步工作的检查监督,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996年开始对各地市的科技进步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和目标考核,具体办法由省科委商省委组织部、省计委、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另行制定。对县的科技进步也要进行目标考核、评比奖励。各地、各部门都要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把科教兴皖的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到实处,以科教兴皖的实际行动,胜利迈向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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