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5]8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民用爆炸物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正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刘光磊(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
唐德智(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吴 勇(省经贸委副主任)
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文 江(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
杨 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杨兴举(省乡企局副局长)
张伟力(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居 荣(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张宜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必兴(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