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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民用爆炸物品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27 生效日期: 2005-09-27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5]8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民用爆炸物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正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刘光磊(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
      唐德智(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吴 勇(省经贸委副主任)
      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文 江(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
      杨 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杨兴举(省乡企局副局长)
      张伟力(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居 荣(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张宜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必兴(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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