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函(1996)88号
国函(1996)88号
邮电部、外交部:
国务院核准经修订的《万国邮政联盟总规则》、《万国邮政公约》、《邮政包裹协定》,核准《邮政汇票协定》、《邮政支票业务协定》、《代收货价邮件协定》。核准通知书及交存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六日
国函(1996)88号
邮电部、外交部:
国务院核准经修订的《万国邮政联盟总规则》、《万国邮政公约》、《邮政包裹协定》,核准《邮政汇票协定》、《邮政支票业务协定》、《代收货价邮件协定》。核准通知书及交存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