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加强反假票斗争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75-01-16 生效日期: 1975-01-16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75)银货字第5号

云南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河北天津辽宁省、市、自治区人民银行分行:
  去年以来,国内已发现多起制造和向市场投放假人民币的阴谋破坏活动。近据确息,蒋介石匪帮已向国外购进印钞机,加紧伪造我一九六0年版二元、五元和十元券人民币,其中二元、五元券假人民币即将出笼。蒋介石匪帮还利用其在缅甸边界的残匪、特务,以及中缅边民往来和非法走私等复杂关系,不断向我云南境内投入一九五三年版五角券和一九五六年版一元券假人民币,有些已被我查获。在广东福建等省的交界地区也时常发现假人民币。这些情况应当引起我们提高警惕。为了彻底粉碎国内外制造假人民币,破坏我国金融,扰乱我国社会秩序的阴谋活动,必须在当地党委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反假票斗争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假票斗争必须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有关部门(边防部队、民兵、公安部门、海关、商业部门、银行、信用社)的力量,依靠群众,共同进行,才能有效地粉碎敌人的破坏阴谋。目前要沟通情况,注视敌情动态,严防蒋特投放的假票特别是新版假票进入我国境内。对沿海和边沿地区的人民群众要加强爱国教育,教育群众不携带人民币出入国境,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协助追查破案,开展群众性的反假票斗争。在发现假票较多的地区,可通过对破获假人民币的重大案件的处理,揭发敌人的破坏阴谋,提高群众的警惕。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开展反假票斗争,既要注意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又要适当掌握,注意人心和市场的安定,注意维护人民币的威信。银行要向当地党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严格执行一九五一年三月六日政务院颂布的《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联系海关等有关部门加强检查,严禁人民币出入国境。在对外开放的市场和假票活动频繁的地区,要公开宣传这个办法和《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教育群众不要携带人民币进出国境,打击敌人的破坏阴谋。

  三、加强对鉴别真假人民币的教育工作和有关人员的思想教育。在边境地区,银行要组织全体银行干部学会鉴别真假人民币;对国营商业、代销社、信用社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可以把真假人民币的若干显而易见的特点传授给他们,帮助他们提高识别假票的能力。在组织学习的过程中,应同时进行保密教育和增强敌情观念的教育。

  四、为了有利于防范假票混入市场,云南边境地区对已发现有假票的一九五三年版五角券和一九五六年版五元券两种人民币,可实行银行内部只收不付;商业、交通、邮电等部门收进后也不再付出,一律送交银行。对已在银行内部实行只收不付的一九五三年、一九五六年版两种一元券,可比照上述精神办理。实行的日期,请云南省分行请示当地常委后决定。不要对外公开宣布。

  五、对已经没收的假人民币要加强管理。商业等对外营业部门不宜自行没收假票,如因离公安、海9亍⒁?薪显叮?上鹊羌浅旨倨比诵彰?⒆≈罚?枰源???,待联系后作进一步处理。
  以上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执行。发现新情况,请及时报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