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2]38号
有关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沈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考核评定试行办法》(沈价发19991202号),对沈阳龙腾华苑等七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测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龙腾华苑等二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按二级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80元。二个住宅小区是:
1、沈阳龙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龙腾华苑住宅小区;
2、沈阳市盛天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分公司管理的金居花园住宅小区。
二、同意沈阳惠东新苑等三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按三级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5元。三个住宅小区是:
1、辽宁惠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惠东新苑住宅小区;
2、辽宁信利达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的惠园住宅小区;
3、沈阳怡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健信花园住宅小区。
三、同意沈阳民贵家园等二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按四级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0元。二个住宅小区是:
1、沈阳民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民贵家园分公司管理的民贵家园住宅小区;
2、沈阳市于洪区第三房产物业公司管理的绿园住宅小区。
四、沈阳惠东新苑住宅小区油炉采暖收费标准,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元。
五、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七、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审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