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印发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议有关文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9-09 生效日期: 1996-09-09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意见》、《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和《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科教兴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方、部门和高等学校应抓紧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和文件的执行,并不断总结经验。在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委科技司。 
   
附:一、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意见
  二、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
  三、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科教兴农的意见 
  
附: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意见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切实加强基础性研究”,“注重发挥高等学校在基础性研究中的作用”等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我国国情和高等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地位和作用
  基础性研究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是科学技术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具有学科比较齐全、高水平专家比较集中、人员自然流动更新、学术和信息交流活跃及教学科研相结合等特点和宽松的环境,这些都是开展基础性研究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应当充分利用和发挥。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重要任务。国家设置自然科学基金、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等,对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起了重要作用。在过去的10年中,高等学校承担了大量研究任务,发表的论文、获得自然科学奖的数量都占全国一半以上。这表明高等学校在基础性研究中实际上已成为一支主力军。然而,由于原体制遗留问题影响,高等学校获得的科研经费太少,特别是政府预算财政科技拨款,不足全国的1%,这种状况应予迅速改善。
  根据中央《决定》精神和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我国重点高等学校应逐步成为基础性研究的主体。当前,在继续发挥少而精的重点科研院所作用同时,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的基础性研究,在发展中逐渐调整全国科技系统结构布局,确立高等学校在国家基础性研究中的应有地位。
  二、指导思想
  今后一个时期,高等学校发展基础性研究,在指导思想上要强调:围绕国家目标,注重创新,优化结构,改善环境,精干队伍,提高素质,克服分散,加强联合,科学管理,讲求实效。
  至坚持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既科研、又教学,出成果、出人才,形成研究与育人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良性循环。
  至坚持创新与国家需求相结合。既要瞄准科技前沿,又要深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基础问题。在前沿研究中创新理论、开拓新的应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寻求新发现、新发明,同时获得必要的支持。两者相互结合、相互转化,形成科研工作本身的良性循环。
  至坚持有所赶、有所不赶。紧密结合国家确定的战略重点,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造成局部优势,实现重点突破;同时,考虑到基础性研究的不可预见性和各学科领域间的关联性,在总体部署上,要实行点面结合,注意协调发展。
  至鼓励多学科结合,促进新生长点的产生与发展。根据当今科技发展综合化的趋势,针对高等学校学科众多和科研组织单学科居多的实际,要加强学科交叉综合和科研队伍的联合与优化组配,逐步形成一批孕育新生长点与重大突破的学科群和研究群体。
  至实行统筹规划、分头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次管理。将学科发展、科研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和重大项目研究四者结合起来,统一规划部署,分别纳入相应渠道付诸实施。对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所,科学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地方重点(开放)实验室,校级研究机构等实行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纳入各级科技系列予以支持。
  至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结合。以改革促发展,在发展中进行改革实践。当前高等学校科技体制改革要着重结构调整和人才分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三、奋斗目标
  到2010年,结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深入贯彻和“211工程”的组织实施,要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大大增强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能力,提高科技水平、教育质量。使若干所重点大学的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几十所重点大学真正办成既是教育中心、又是科研中心,其中部分学科点跃居世界先进水平;其他学校和学科点水平也有明显提高。
  (二)建设好一批基础性研究骨干基地,造就一支精干高效的研究队伍。要建设和办好包括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性研究所等在内的200个左右基础性研究重点基地,其中若干办成世界上有影响的学术中心;培养造就上千名优秀年轻学科带头人,上万名优秀年轻骨干,其中一些成为国际知名科学家。
  (三)抓好一批重要科技领域与课题,取得一批重大成果,为“科教兴国”做出应有贡献。使基础性研究学科布局和课题设置趋于合理;研究内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基本问题;部分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若干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居于国际领先地位。
  (四)科技体制改革有明显成效。通过深化改革,使高校精干的基础性研究力量真正纳入国家科技系列,争取在“稳住一头”中得到稳定的经费支持,确立主力军地位。形成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当今科技发展规律,研究工作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开放、流动、整体有序的基础性研究体制。
  四、“九五”发展重点
  “九五”期间,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家科技领导部门的工作部署,高教系统要在全面部署基础上,着重抓好下列重点:
  (一)结合“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和国家科研基地建设,着力抓好一批重点基础性研究基地。努力办好150个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重点开放实验室;试点改革30个左右主要从事基础性研究的科研所,创办10个左右多学科综合交叉、跨校跨部门的科学研究中心。争取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科研基地建设计划,逐步形成开放式、网点式的基础性研究体系。
  (二)培养造就一批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并调整、改善基础性研究队伍结构。通过实施《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和争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着重抓好千名左右代表国家科技、教育水平的重点基地学科带头人培养,并推动各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抓好各领域学科带头人培养。到2000年,要形成一支层次结构合理、流动竞争、充满创新活力的基础性研究队伍,基本解决新老交替的突出问题。
  (三)围绕“九五”国家发展目标,优选一批重点项目,组织精干队伍,稳定持续地开展研究。在注意协调发展,全局上有一个合适部署的基础上,选择约50个左右既是科技发展前沿,又有重要应用前景或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急待解决的共性关键基础问题的项目,争取部分纳入国家重大研究计划,部分纳入国家教委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或其他部门、地方的科研基金予以支持,以期取得更大进展和突破,对基础性研究和高层次优秀人才培养起较大带动作用,在国际上产生一定影响。
  (四)争取多渠道资金投入,建设一批公用基础设施,大力改善基础性研究工作的支撑条件。通过竞争更多地承担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任务和内部改革挖潜以及社会各种可能的渠道,争取科技投入有更大增长。建设好全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图书资料公用系统,分析测试中心等,为基础性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和实验手段。
  五、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支持。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性研究以政府投入为主,实行“稳住一头”的方针原则,以及要加大对基础性研究的投入力度和要提高对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支持强度的指示精神,吁请中央财政对国家级基础性研究重点基地和部分重点大学的基础性研究骨干力量,给予一定额度专项经常费或事业费稳定支持。同时,也要争取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对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投入,并积极争取企业和社会各界资助。
  (二)按照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改革高等学校的科技体制,调整结构,分流人才。优选一批意义重大的科技领域,并相应地优选一批研究基地,选择和培养一批优秀人才,作为基础性研究的发展重点、主要基地和骨干队伍,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和政策制度,予以重点支持。结合人事制度改革,基础性研究基地实行全员合同聘任制,建立高起点高流动的人才竞争机制。有效地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和改善工作环境。“九五”期间,先选择若干单位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三)调整部分现有资源分配方式,确保基础性研究更加有效地开展。改革原有专职科研编制人员费用的使用办法,使这部分费用用于保证基础性研究的正常开展。改革国家教委内部几种基金的评审资助办法,使这些资源有效地向优势方向集中,以增强基础性研究的整体竞争力。
  (四)结合“211工程”实施,强化一批重点学科点上的国家级基础性研究基地。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211工程”建设资金与科研相关的投入,更新、改造和充实一批基础性研究所、重点实验室和科研中心,推动基础性研究基地的结构性调整。
  (五)在“211工程”建设中,争取国家增加投入,结合重点学科建设,设置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子项,主要用于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和重点学科点(群)的年轻学科带头人培养,并以此带动高教系统此项工作开展。
  (六)加强国内跨校、跨部门的合作,推动以多种方式与科学院系统及产业界的广泛合作联系,互相取长补短,合作研究、合作培养人才和设备共用等。国家教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多方支持,逐步创造条件,“九五”期间,创办几个跨系统的多学科联合研究中心。
  (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基础性研究更多地到国际舞台拼搏。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以多种形式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交流,尤其是“强-强合作”或优势互补性合作,以提高研究层次、水平和成效。要积极拓宽合作交流渠道,为科技人员尤其年轻人参与合作研究、进修访问、参加学术会议等创造条件。要重视引进国外智力的工作,特别是吸引在外优秀留学人员为祖国服务。国家教委将实施《春晖计划》,资助在外人员短期回国讲学或合作研究,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开展科研。
  (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都要按不同层次进行规划部署,并抓好一批本地区、本单位的基础性研究基地建设和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培养。
  
附: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强调,科技工作要把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方针与重大部署。高等学校要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在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过程中,加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出有力度的贡献。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
  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主要阵地,也是发展新知识、孕育新技术的主要源泉,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基石和源头作用。要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为人才培养和科技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要强调科教结合,广泛服务,加强组织,加大力度,提高效益,增强后劲。根据中央《决定》和高等学校特点,在实际工作中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方位投入,有重点地组织突破。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增强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充分利用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各类专业人才比较配套的有利条件,广泛动员广大教育科技工作者,积极投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面向生产应用第一线进行研究开发,全方位为各行各业发展服务。同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选择一些重大关键问题,组织优势力量实行重点突破,以期取得有带动作用的重大成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创立丰功伟绩。
  (二)需求导向和技术推动相结合。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进行研究开发;同时,也要十分注重从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中开拓出新的生产应用领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既发挥高等学校特长,也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发展能力。
  (三)培养人才与研究开发相结合。科教兴国,人才是关键。人是科学技术的载体,是发展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高等学校不仅要结合研究开发工作,为各行各业培养具有一定科技文化知识与能力的新生力量,还应肩负在职人员培训和深造的任务。要通过培养、培训人才和人员交流,促进科研成果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远近兼顾,合理部署。根据我国国情,高等学校大部分科技力量应投入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主战场;同时,也要组织相当一部分队伍进行较长远的研究,把基础性研究与应用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孕育新技术、新工艺,为下个世纪作好必要储备,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五)既要重视创新,也要重视推广应用。创新是科技进步的源泉。高等学校要在创新知识与技术中起先导作用,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技术更新提供基础与支撑;同时,要十分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此类工作也是一种创造性科技活动。高等学校要努力提高成果转化率。为此,要加强技术集成,提高工程技术配套能力,以便更有效地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提高实际效益。
  (六)立足本地,放眼全国。各高等学校要把科技工作的重点放在为振兴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重点大学同时还要放眼全国,力争为国家发展多作贡献,有突出优势的学科领域,争取参与全国科技攻关,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发挥作用。
  (七)产学合作,共同发展。这是高等学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渠道。学校与企业各具优势、特色,有很强互补性,要建立起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良好伙伴关系。
  二、分层次有重点地抓好一批项目
  高等学校要发挥地域分布广、学科众多、各类人员配套及与国内外各界联系密切等特点和有利条件,广泛组织科技力量,通过各种渠道,在不同层次上积极参与承担国家、地方、行业的推广计划、攻关计划、高技术计划、重大科技工程计划、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计划等各级各类科技任务;广泛参与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人员培训、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与创新等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聪明才智,为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奉献力量。
  各级高教主管部门都要积极会同经济、科技部门,围绕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高等学校科技力量,抓好一批重点项目,并切实抓出成效。各校都应根据自身特点与优势,着力抓好若干重点,形成自己的特色。
  国家教委将争取国家科技、经济领导部门的支持,与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合作,在能源、交通、通信、材料、制造业、化工、轻纺、资源、环境、医药等领域,结合若干支柱产业,有重点地组织力量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加强技术集成和工程化、产业化开发,以期获得重大突破。“九五”期间,要组织一批重点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层次计划予以实施。
  三、大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根据我国国情,高等学校的科技工作要向生产应用延伸,大力加强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扩散转移,大大提高技术创新成功率和经济、社会效益。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渠道是通过多种形式产学合作。为此,要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与产业界建立广泛的合作联系,逐步改善转化环境。争取政府投资,或与企业联办一批侧重工程化、产业化研究开发的基地,加强转化的中间环节。有条件的,可以试办一体化的联合开发集团或上中下游一条龙的紧密合作体系。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和优惠贷款,用于支持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要继续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通过抓一批产学研合作的典型,总结经验,理顺关系,不断摸索与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研合作的体制与政策。在广泛开展项目合作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形成一批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紧密合作实体,并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高等学校要加强对产学研合作工作的领导,要研究新形势下存在的新问题,注意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推动产学研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鼓励高等学校积极参与科技园区、科技开发区的建设和开发工作,使之成为孵化科技成果并向社会扩散的重要基地。
  要有选择有重点地创办科技产业。这是成果转化,特别是高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一种有效途径和增强办学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着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本校研究开发工作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讲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努力办成育人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以及成为向社会扩散转移高技术及其产业的重要通道与桥梁。
  四、建设一批侧重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的重点基地
  为了加强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高等学校必须建立一批开发基地。“九五”期间,要着重建设以下三个层次和类型的科技开发机构:
  (一)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争取科技、经济领导部门支持,选择一些高等学校具有突出优势且属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建设约30个左右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这类中心侧重高新技术、工程基础与关键技术研究,以市场为导向,以高等学校技术为依托,以产品及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中心建设以国家投入为主,建成后要面向有关行业开放并争取支持。办成多学科结合和多种技术集成的,在本领域能起带动作用,向社会辐射先进技术和培训、输送科技人才的综合性研究开发基地。
  (二)行业或地区技术开发中心。在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支持下,选择一些高等学校有较大优势而本行业、本地区急需的重要领域,建立上百个侧重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应用的技术开发中心。这类中心的建设以行业部门或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建成后面向本行业、本地区开放并争取支持。办成在本行业、本地区起骨干带动作用的技术开发机构。
  (三)高等学校一企业联合开发中心或中试、工业性试验基地。要大力推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与企业结成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上千个以企业需求的技术开发和中试、工业性试验为主要任务的联合开发中心。此类中心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为己任,成为企业的坚强技术依托或后盾。地点可设在企业,也可设在高等学校。资金主要由企业筹措,可能时争取政府部门资助。
  此外,要积极推动形成科技成果推广体系。通过转化基地建设,重大成果项目推广示范,以及其他多种形式推广活动,逐步形成遍布全国各地、一定程度上可担负经常性推广任务的网络系统。“九五”期间,要形成一批网点,为形成全国有效的推广体系打下一定基础。
  五、创建富有活力的技术开发与创新体制
  在全国总体格局上,应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高等学校和少而精的研究院所为人才与技术主要源泉和重要开发力量,产学研以多种方式紧密合作联系,市场导向、需求牵引与技术推动相结合的,具有自主开发创新能力并高效运行的新体制。这是我国建立与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科技体制的一个重要部分。高等学校要加大改革力度,为我国形成上述新体制发挥重要作用,并成为国家技术开发与创新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从高等学校角度考虑,当前要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大力推动产学研合作,逐步创造条件,形成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技术研究网点、行业与地区性技术开发中心等为骨干,以高等学校一企业联合开发机构和建立密切合作联系的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及多种形式的推广网点为广泛基础的研究开发与推广体系。
  (二)合理分流科技人才,广泛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积极性,形成人尽其才、各得其所、人才辈出、兴旺发达的良好局面。对从事不同性质工作的人员,应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和相应的鼓励政策措施。
  (三)搞活与当前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科技工作和主要从事这类工作的机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程承包、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活动,原则上按市场法则运行,经费主要靠需求者提供。主要从事这类工作的科技机构,应面向市场,根据各自特点,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形式,走自主发展道路。有条件的,可结合开发项目,有选择有重点地创办科技产业。部分从事这类工作的机构,相应部分工作也可按此精神办理。
  (四)各级高教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科技、经济部门的联系,大力协同,强化对高等学校的支持与组织。把高等学校的科技工作纳入本行业、本地区规划、计划,推动其与企业结合,帮助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各行业和各地区的高教主管部门应把组织高等学校科技力量,为本行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每年都要抓几项重要工作,每个五年计划都要取得几项重大成果。
  
附: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科教兴农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以及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确定了“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提出:“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使我国农业科技率先跃居世界先进水平”,“把加强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各行各业都要为农业做出贡献,全面振兴农村经济”等一系列重要指示。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各项指示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教育系统的力量为科教兴农服务,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投入科教兴农的伟大事业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使广大农民生活达到小康,进而走上比较富裕的道路,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为此,必须切实加强农业,全面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这就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
  教育系统肩负着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重任,要充分发挥育人主渠道作用;同时还应致力于传播先进思想、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等重要任务,特别是高等学校,应当在发展科学技术文化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成为一支重要方面军。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动员和组织起来,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和自身实际情况,找到各自合适的位置,确立合乎时代要求而又能达到的奋斗目标,为普遍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促进农村科技进步和培养输送各类专门人才努力奋斗,在科教兴农中担当起特殊重要的历史使命,力争做出突出贡献。
  二、进一步明确科教兴农的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科技教育方针及科教兴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教育为本的思想,广泛调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面向农村,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大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促进科技进步,着力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始终不渝地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这是教育系统科教兴农的基本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和广大农村与教育战线的实际情况,当前在科教兴农中要强调遵循以下原则:
  (一)需求牵引与技术推动相结合。在总体部署上,人才培养和科技工作首先要从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出发,任务来源于实际需要,服务于总体目标。具体工作安排上,在主要依据生产实际需求培养人才与进行研究开发的同时,教育系统还应十分注重最新科技成就可能开拓的新领域,及时地抓住机遇,部署科研和培养相应的人才。
  (二)远近兼顾,点面结合。学校的工作首先要着眼于满足近期急需,努力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培养、培训各类实用人才,着力开发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同时,还应面向未来,为21世纪的发展作好人才和技术储备。要积极组织力量,全方位投入农村科技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同时,以实力雄厚的农业院校为骨干力量,其他有关单位配合,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抓好一批关系农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抓好一批成果推广应用试验点。
  (三)农科教紧密结合,各类教育协同发展。农业发展靠科技,科技进步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实行农科教结合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要在全局上,建立起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协作,农业、科技、教育有机结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良性发展体系与运行机制。教育系统内部,要形成各类学校任务各有侧重,各类人才培养和科技工作相互衔接、协调发展,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科教工作体系及有效的运行机制。
  (四)教学、科研、推广一体化,人员分流、各展所长。教育系统开展科研,一头要与人才培养结合,另一头要与生产应用结合,走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道路。针对我国农村实际和农业科技特点,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在实践中探索出教学、科研、推广相结合的成功之路。这是一种三者一体化紧密结合的可取模式。进入该体系的人员,一般可以是不同单位优势互补的有机结合,也可以是同一系统的适当分流、任务各有侧重的组合群体。
  (五)多学科结合,多种技术集成。这既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一种趋势,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需要多学科力量协同攻关,多种技术成龙配套。高等学校具有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各类高水平专家比较集中的优势,在科教兴农中,应当加强内部的组织和外部的联合,充分发挥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和辐射功能,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技术集成。
  三、努力为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培养合格人才
  振兴农业科技,繁荣农村经济,必须坚持教育为本。教育系统科教兴农的首要任务是加速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立志兴农的科技后备力量;大力扫除青壮年文盲,积极推进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的进程,开展成人、继续教育,进行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以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
  我国农村科学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这样的劳动力状况不利于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难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了达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必须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使农村教育真正转到主要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轨道上来。到2000年,要力争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和从事农村教育与支农教育的各类学校,都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因地制宜地努力开展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扫盲与技术培训工作,为改变农村科技文化落后面貌竭尽全力。
  要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燎原计划的实施,切实转变观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方针。在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村教育结构,坚持“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逐步形成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农村教育体系。要加快农村教育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师资水平,更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在加强现代科技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注意结合生产实际的科学知识传播和实用技术培训。应根据当地情况,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成人教育、继续教育。要在党的有关政策指引下,积极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普及科技知识,破除封建迷信和各种陈腐、落后观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奉献力量。
  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类院校和师范院校,在科教兴农中要起重要作用,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培养各类专门人才,提供科技成果,帮助农村提高各类学校的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农村教育的教材建设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进多作贡献。要重视年轻新秀培养,造就一批热爱农业的学科带头人与骨干人才。
  四、合理部署农业科技的研究与开发
  教育系统,特别是农业类院校和其他院校与农业密切相关的学科,要把农业科技的研究和推广放在突出地位。根据国家对农业经济和科技的总体部署,利用本系统科技力量相对雄厚,地域分布广而均衡等有利条件,以农业类院校为骨干力量,以农村各类教育为广泛基础,实行农科教结合,培养和组织宏大队伍为全面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全方位地投入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一支重要科技方面军的作用。
  学校的农业科技工作既要重视当前急需解决的课题,也要注意为21世纪发展作好必要储备;在大力研究开发农业高新技术的同时,还要发展与此相关的配套技术;要合理部署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工作。为我国农业科技进步奠定基础,作出较大贡献。
  要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农业科技工作。从基础较好大学的优势学科中组织一支精干队伍,开展农业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以期在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中起带头作用;一般院校和大多数学科点,主要结合生产需要,进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成果推广工作。
  “九五”期间,一方面要广泛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国内外现有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工作,为实现农业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服务;另一方面要集中部分优势力量,抓好一批对农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超前性、战略性、综合性科技问题研究,为下一个世纪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要认真做好科技规划和计划工作,在生物工程、动植物育种技术、栽培技术、养殖技术、饲料技术、加工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业生态环境、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抗旱农业技术、中低产区域开发和生物多样性研究、可持续农业等领域,精选和组织一批有一定基础、攻克后影响重大的科技项目,争取纳入各级政府科技计划予以实施,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要加强农业科技基地建设。在继续办好已建的各类实验室和“中心”的同时,要争取政府和有关方面支持,“九五”期间再建立一批国家、部门和地区级科技基地。主要是在那些有优势的重要学科领域,建设若干侧重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实验室;在那些关键性、综合性技术领域,建设一批侧重开发与转化工作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开发中心;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几个旨在综合利用各种先进技术、较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产量、质量和在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中起示范作用的试验基地。
  五、大力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实现农业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有先进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和已有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依靠科技促使我国农业保持长期稳定持续地发展,关键也在于能否及时有效地把最新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无论从当前或长远发展考虑,都必须十分强调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并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方针坚持下去。然而,在目前情况下,这类成果的用户大多是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和不富裕的个体农户,从研究者到应用者之间的技术落差过大,资金问题也较难解决。面对我国如此广阔的农村天地和用户的实际情况,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既要大力加强而又十分艰巨。这就要采取一些扶持政策和特殊举措。
  教育系统要利用自身有利条件,为国家排忧解难贡献一份力量。在本系统内部,要以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类院校为主要技术源头,以广大农村各类学校特别是农业专科学校和职业学校为主要推广队伍,与全国其他农业技术推广系统紧密配合,将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并扩散到广大用户,形成有效的开发与推广应用体系。“九五”期间,要从高等学校现有科技成果中精选一批作为重点推广项目,争取多方支持,精心组织推广应用。到本世纪末,要形成一定规模推广面,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试验示范,典型引路,逐步辐射,是推广农业先进技术的一种有效途径。近几年来,一些农业院校建立了若干试验、示范点,取得了明显成效,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推行。“九五”期间,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加强与农业、科技部门合作,结合“燎原计划”、“星火计划”、“丰收计划”和重要攻关项目实施,抓好若干个综合利用各种先进实用技术的科技示范县(乡)和扶贫县(乡);继续选派一批有真才实学的得力科技人才,定期担任科技副县长或其他科技要职,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实效。农业类院校都应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并办好一两个卓有成效的试验、示范基地。为促进农村实用科学技术推广,国家教委决定实施“燎原计划百千万工程”,要在上千个乡、上万个村开展百项农业实用技术宣传、教育、推广活动,并通过该工程,推动形成一支当地的农技骨干队伍。各地应予重视与支持,积极做好试点和实施工作。
  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企业合作,选择若干与农业发展密切相关且意义重大的领域,如肥料、饲料、农药、种子等,组建或继续发展一批科研-生产联合集团。“九五”期间,要形成若干具有较大规模、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集团。
  六、积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乡镇企业发展
  我国耕地有限,农村人口众多,单纯发展农业难以使广大农民都走上富裕道路;而且随着科技进步,农业生产力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寻求新的职业。因此,逐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势在必行;随着农业现代化进展,必须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教育、科技工作要适应这种趋势,及时规划部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教育系统要充分发挥自身综合优势,积极为农村开拓新的产业领域、为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依托。要以发展与农业增产增收与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密切相关的产业为重点,以推动乡镇企业科技进步为重要目标,开展科技工作及人才培养、培训,促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积极争取在当地政府支持下,与一些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若干产业发展的支撑力量。某些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领域,在条件成熟时,还可以建立教育、科研、生产联合体或科技经济联合集团。教育系统应当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乡镇企业发展的主要人才源泉、重要思想库及技术支撑,在探索符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发展道路中发挥先导和基础作用。
  七、加强教育系统科教兴农的领导与支持
  要切实加强科教兴农的组织领导。由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区域性较强,科教兴农工作应在中央精神指引和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主要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农业、科技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为强化科教兴农的组织与推动,建议各地成立和健全农科教协调领导小组及联合办公室。当前,要根据全国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抓紧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把科教兴农工作落到实处。
  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科教兴农的支持,逐步改善条件,使各级各类学校能充分发挥作用。首先要保证各类人才培养所需的必要经费和物质保障,同时也要为开展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创造条件与环境。要争取各级政府在安排科技计划时,充分考虑教育系统的力量,在项目和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国家教育委员会掌握的科技经费和各类基金也要适当向农业倾斜。
  要深化科技教育改革,增强科教兴农的意识和适应能力。农业类院校和农村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加强学农、爱农、兴农的思想教育,其他学校也要增强科教兴农意识教育,树立全社会重视农业的良好风尚。要突出强调素质教育,不断更新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手段,加强实践环节和技能培训。要积极探索形成与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相适应的科技体制。为我国农业科技和农村经济尽快赶上世界先进水平打好基础。
  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或改善科教兴农的鼓励政策,切实解决教学科研和推广人员在科教兴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凡下农村开展工作的人员要给予一定补贴。科教兴农的业绩应在工作考评中予以肯定,作出较大贡献者应予表彰奖励,提升职务、职称和工资待遇时要优先考虑。农业类院校可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农业推广人员奖励基金”;在职称评定中要充分注意推广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合理评价标准,进一步鼓励一部分人员安心从事农业先进技术推广工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