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2003]85号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为促进我省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成人教育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全脱产学生学费(含实验实习费,下同):理工农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医学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艺术院校每生每学年仍为7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3400元。电大普通班、成人全脱产大专班执行相应专业学费标准。
二、成人高等教育夜(业)大学生学费: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元,文法财经专业每生每学年14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600元,电大成人半脱产大专班、业余大专班执行相应专业学费标准。
三、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生学费: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1400元,文法财经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元。
四、成人中专教育全脱产学生学费: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2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2200元。电大全脱产中专班执行相应专业学费标准。
五、成人中专教育夜中专学生学费: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元,文法财经专业每生每学年11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元。电大业余中专班执行相应专业学费标准。
六、成人中专教育函授学生学费: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1100元。文法财经专业每生每学年9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元。
七、经批准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校,收费标准可在上述学费标准基础上按每生每学年增加200元计收学费。
八、住宿费:执行大中专院校宿舍收费管理办法。
九、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省定最高标准,各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专业特点和生源等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十、本通知规定自二00三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各院校要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不得跨学年收费和巧立名目乱收费。收费单位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用缴款书,收费收入全额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票款分离”办法。
附:山东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
山东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每生每学年
(本专科)
医学体育外语类 3800 2400 大专班.中专班执行相应
艺术类 6000 3200 收费标准
(艺术院校7000)
其他专业 3400 2200
文法财经类 1400 1100 应标准
艺术类 2600 1600
体育外语类
文法财经类 1200 900
艺术类 2000 1500
注:1、住宿费执行大中专院校宿舍收费管理办法。2、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校,收费标准可在上述学费标准基础上按每生每学年增加200元计收学费。3、上述标准自二00三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