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1]78号
沈阳客运集团公司:
你公司沈客集字(2000)2号“关于开辟4323路小公共汽车票价的请示”收悉。为支持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促进公共交通企业竞争,方便群众出行乘车,根据线路长度情况,经研究,对4323路(鹏利广场至下坎子小学)小公共汽车线路票价批复如下:票价(1--6站)每人次1元;7--12站每人次2元;13站以上每人次3元。
试行期自2001年4月20日起至2002年4月19日止。接此通知后,请认真做好车上明码标价工作。
本通知自2001年4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