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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物价局、淄博市财政局、山东省淄博市物价局关于中房大厦物业管理服务等收费标准的批复淄博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征收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13 生效日期: 2003-03-13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财政局山东省淄博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淄价字[2003]40号

各区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土局、财政局、物价局及市直有关部门: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加快我市城市化建设的步伐,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淄博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淄博市人民政府6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征收管理通知如下:
  一、明确收费级次和执收单位
  综合开发管理费为市级收费项目,项目编码统一为03--24,执收单位为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为全面搞好综合开发管理费的征收工作,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在各区县设立代收单位(见附件一),具体从事市级综合开发管理费的代收工作,综合开发管理费全部为银行代收,代收办法为:区县代收单位按统一编码填写“缴款通知书”,由缴费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代收网点直接将资金缴入市财政专户。

  二、严格票据管理,强化源头控制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票款分离和票据管理的有规定,建立健全票据领用缴销保管制度,搞好票据管理,严禁使用自制票据,切实强化源头控制。各区县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机构所使用的收费票据,由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统一到市财政部门领取,统一发放和缴销。

  三、明确收费标准,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
  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加强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征收管理的规定》和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中综合开发管理费从综合开发费中提取1%--2%的规定,确定张店、淄川、博山、临淄、周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开发管理费收费标准为4.2元/平方米,桓台、沂源、高青县的综合开发管理费收费标准为3元/平方米。
  综合开发管理费为行政性收费,执收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给予编码的收费项目,凭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各区县代收单位经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查核准后,统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副本。

  四、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对综合开发管理费实行上缴下拨制度,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各代收单位在年初须将收支计划和上年度决算报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批,每月5日前,将代收费收入月报报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财政局和市建委。各代收单位根据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批准的收支计划和实际代收情况,将资金使用申请表报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市建委审批。市财政局、市建委根据综合开发管理费的开支范围,按照上缴下拨有关规定,按不超过40%的比例,联合行文将房地产开发管理费拨付到各代收单位所在的区县。
  市财政部门拨付给区县的综合开发管理费,应按规定的用途开支,专款专用。综合开发管理费主要用于十个方面的开支:
  1.补充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的办公经费,包括人员经费、会议费、业务费、培训费、购置办、公用具等费用;
  2.组织项目的规划、实地勘察、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的费用;
  3.组织协调和落实集体土地的预征和开发区内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工作的费用;
  4.组织进行开发项目的经济测算,拟定项目和招标方案和标底价格,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的开标、评标和决标的开支费用;
  5.组织拟定拆迁安置方案,与有关部门和人员协调的费用;
  6.在工程建设中与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管理工程进度、质量等费用;
  7.组织项目竣工后的单项验收、综合验收和交接过程发生的费用;
  8.扶持住宅新型材料的推广、应用和住宅建设科技化、专业化等费用;
  9.组织住宅小区试点工作等费用;
  10.其他经批准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费用。
  各区县要加强对综合开发管理费的征收管理,严格规定的支出范围,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若发现挤占截留挪用的将扣减下一年度支出计划,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要定期对代收单位的代征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票据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将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对被查处的违纪事项,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综合开发费的征收标准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本通知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淄博市市级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票款分离”执收单位及收费项目表
  附表二:淄博市市级综合开发管理费代收单位明细表
  附表三:淄博市市级财政专户开户行及帐号明细表
  附表一:
  淄博市市级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票款分离”执收单位及收费项目表
  附表二:
  淄博市市级综合开发管理费代收单位明细表
  附表三:
  淄博市市级财政专户开户行及帐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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