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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龙港国际中心高层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8 生效日期: 2003-04-28
发布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价房调(2003)107号
  贵州华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龙港高层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临时停车:每车收费3.00元/小时,每超一小时增收1.00元,超过4小时(含4小时)按白天标准收取。
  二、白天(上午8:00至20:00)每车收费8.00元;夜间(20:00至次日8:00)每车收费15:00元;全天24小时每车收费20.00元。
  三、月租停车300.00元/月·车位;私家车位物业服务费60.00元/月·车位。
  停车场物业服务内容:停车场配套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及治安维护;公共卫生保洁。
  你公司收到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实行示证收费并公示收费批文。加强服务管理,保证服务质量,自觉接受车主监督。
  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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