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红边门农贸市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1 生效日期: 2003-04-21
发布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价房调(2003)101号
  贵州银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红边门农贸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红边门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每摊位86.00元/月。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公共配套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保安二十四小时治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
  你公司收到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公示收费批文。定期公布收费收入及支出情况,加强服务管理,确保服务质量,自觉接受摊主的监督。
  本批复收费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