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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海南经济特区体制创新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13 生效日期: 2003-11-13
发布部门: 中共海南省委
发布文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在推进经济体制创新中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省委四届四次全会讨论了关于海南经济特区推进体制创新的若干重大问题,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省体制创新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1)推进体制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六大作出了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鼓励经济特区在制度创新和扩大开放等方面走在前列。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履行中央赋予的历史使命,经济体制改革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阶段性成果,较早地建立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率先以立法形式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在优化资本结构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新的成效,用改革的办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创新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必须看到,我省当前的体制创新力度不够,体制特色不鲜明,与经济特区在制度创新扩大开放等方面走在前列的要求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存在着所有制结构仍不合理、市场开放与国际惯例接轨相对滞后、政府职能转变没有到位、分配关系尚未理顺、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等问题,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创新意识不强,经济特区意识淡化,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观念阻碍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创新机制滞后,部门自我改革的局限性和部门利益的阻碍,使得改革缺乏必要的统筹协调能力,一些改革措施难以落实和推进。
  海南既是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又是一个欠发达地区。进入新世纪以后,我省现行体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经济全球化趋势,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现代化建设由总体实现小康跨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国内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区域经济竞相发展的态势,要求我们必须增创体制优势,提高经济综合竞争力;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开始进入调整深层次利益关系的攻坚阶段,经济发展从主要依靠经济特区政策优惠转向依靠完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内在动力,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机遇与挑战并存、不进则退的严峻形势,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增强体制创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大胆创新,为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2)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在打造产业特色、环境特色的同时,着力打造体制特色。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非公有制经济充分发展,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到位,信用建设和法制建设充分加强,外向型经济活跃、对内对外充分开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充分体现,努力建成与经济特区相适应的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主要任务是:调整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法制和信用建设;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3)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全面落实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决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积极性。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加大所有制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4)力促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和优势支柱产业集中。积极推行产权多元化,绝大部分大型国有企业要改制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绝大部分国有中小企业要改制为非国有企业,我省今后原则上不再设立国有独资企业。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企业法人相互持股、职工持股、社会公众持股等股份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制订国有企业退出一般竞争性行业的规划和措施。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坚持“以存量换增量”和“优质资产优先重组”的思路,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重组省内国有企业,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市县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不宜一律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应根据有利于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来决定。

  (5)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实施《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抓紧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对非公有资本开放,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我省优势产业、社会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以独资、控股和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非公有制企业在享受土地使用、税收优惠、进出口、投融资等政策方面一视同仁,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与其他企业机会均等。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管理和技术水平高的大型民营企业。加大金融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向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在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平等的机会。鼓励个人创业,切实落实政府对失业人员创办私营企业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加快培育和发展各种民间商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6)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按照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尽早制定和实施产权法规,维护公有财产权,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动力。加快建立全省统一协调、规范运作的产权交易平台,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各类产权有序流转,保障全部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7)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省和地级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督促企业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党委和国家机关及其部门和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其主办、管理的经济实体全部脱钩,移交国资管理部门。坚持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以国有资本管理为核心,明确出资人的事权范围。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试行企业分类定级,完善奖惩办法。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完善国有资产重组和产权转让制度,严格操作程序。加快国有金融资产处置,整合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调剂余缺,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积极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经营有效形式。

  (8)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严格防止企业内部人控制。继续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完善企业领导人的选拔任免制度,配好领导班子,扩大视野,面向国内外招聘优秀的企业经营者。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继续加强企业管理,建立重大决策责任制度和风险内控机制,强化财务、质量、营销和安全生产管理。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9)加快推进农垦企业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以创新发展机制为主攻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重点,实现农垦经营管理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改变目前农垦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农垦企业承担的行政职能逐步移交地方政府。重组农垦国有经营性资产,逐步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独立法人结构,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增强企业活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坚持面向全省整合资源,注意发挥农垦资源丰富、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等既有优势,发展一批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全省橡胶、木材、热作等相关产业的资源整合和健康发展。尽快解决部分农场和地方经济社会资源在规划、发展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龙头企业要大力引进多元投资主体,将农垦较为单一的国有经济改造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放活中小企业,实现民营化;引导发展一大批家庭农场和个体工商户,以土地使用权长期承包和橡胶等作物长期承包为基本形式,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鼓励职工购买橡胶产权。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把农垦系统的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纳入全省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把农垦企业所办的教育、医疗卫生、民政事务和公安等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同时鼓励农垦有条件的医疗卫生、科研机构面向市场实行改革。有效化解历史债务。充分利用国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扶持政策,加大农垦国有企业破产、兼并力度,允许农垦企业将部分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变现用于安置职工,为农垦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对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推进电力、供水等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等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对自然垄断业务要进行有效监管。

 

四、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10)坚持农村发展主思路,创新农村管理体制。以市场化为取向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按照城乡互动、三次产业联动的新模式,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三次产业分割的格局,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全省城镇化水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改革部门、行业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建立有利于统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调控体系。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运销,并通过股份合作、契约方式与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引导规范组织内部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积累机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施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检测体系。修订和完善全省中小城镇体系规划,把合理集聚乡镇企业、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与城镇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集中力量建设好县城和部分公共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集镇。建立经营城镇的市场运作机制,运用土地级差收益和盘活城镇存量资产来加快农村集镇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城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城乡自由流动的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机制,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农村二、三产业平稳有序转移。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改革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完善流动人口管理。

  (11)不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加强土地确权基础工作,完善农村土地确权法规,坚持让利于农民的原则,妥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让从事种植业农民人均拥有更多的土地。建立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收益使用的监督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对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收益权。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积极探索“土地换社保”等征地补偿方式,帮助失地农民转产就业。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从单纯的数量保护转向数量、质量、生态综合管护并重,把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保护的重点。

  (12)改革农村扶贫工作机制。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不断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积极推行集中扶贫对象、集中扶贫资金、集中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的新机制。重点扶持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的贫困村和贫困户,重点扶持实施易地扶贫的贫困村,重点扶持脱贫示范户。统筹使用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和扶贫贷款。继续实施联手扶贫,因地制宜,有效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条件,扶持中部地区、民族地区和其他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经济

  (13)建立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按区域化农业发展要求跨乡镇设置农技服务机构,整合专业技术力量,按产业发展需要配备专业农技人员,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市场为载体,积极培育科农贸一体化、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大力扶持和发展民间科技服务组织。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产业化经营组织,在农资、农机、运销、信息等领域创办服务实体,形成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服务体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资金回流农村的有效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形成支农财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创新政府对农业补贴的实现形式,将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投入机制,增加财政对农村“五大”工程和“六小”工程建设的投入,重组部分农业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建设。

  (14)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和农业税收征管办法,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率。认真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把农村税费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严格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监督机制。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完善乡镇工作机制。

 

五、培育和发展现代市场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15)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提高市场化程度,推进我省对内对外开放。大力发展旅游购物、农副产品、食品、药品等商品市场,重点建设热作农产品、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带动农村集贸市场发展,发展和规范旅游服务市场、文化服务市场。发展土地、资本、劳动力和技术等要素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引进国内外大型连锁企业、批发企业,建立新型的流通组织和大型流通企业。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

  (16)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政府市场监管职能,重点是执行法律,制定规则,依法管理市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品牌意识,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反对不合理行政干预和不正当的竞争。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商业欺诈、恶意逃废债务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注册资本金制度,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公平性。进一步规范旅游、房地产、食品、农资、文化等市场秩序,开展“质量兴省”活动,努力营造优良的市场经济环境。

  (17)加强信用建设,打造“信用海南”。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加快信用立法,尽快出台海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强化政府信用意识,启动政府部门信用评议试点,建立政府信用评价机制。严格履行政府承诺,追究政府不诚信责任。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重点实施以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为主的企事业信用工程,以联合征信为突破口,整合各部门、各行业的信用资源,加快信用数据库建设,尽快建立统一公开的信用征信、评估体系。对长期守法经营的诚信企业,在产品宣传、融资授信、年检商检、招投标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和方便,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录入相关数据库查询备案,实行重点监管。发展和规范社会信用中介机构,严格资信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引进商务信用中介机构,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加强对信用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失信成本,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良好氛围。

 

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8)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提出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制定加快实施“南北带动,两翼推进,发展周边,扶持中间”区域经济发展思路的具体措施,适时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资源。认真落实中央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用好中央和地方各项资金,重点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优化政府对稀缺资源、垄断资源和行政资源的配置。加强信息引导,依法监管市场。

  (1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加快行政审批立法工作,促进行政审批法制化。严格执行国家行政许可法,加大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力度,除行政许可法规定外,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设立审批事项。需要审批的事项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内容、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责任部门和监督渠道。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对直接面对企业、基层、群众的行政审批,根据事权责统一的原则,将审批权下放给市县政府。政府部门逐步实行集中审批、联合审批和统一审批等快捷有效的审批方式,建立行政审批默认制、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主体的行政行为。改革证照年检办法。广泛实行行政审批“零收费”制度。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除国家明文限制或缺政府批文无法实施的项目外,均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政府只审批发展规划、土地使用、环境评估、资源利用许可手续和有关税收减免、口岸通关等手续。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和盲目重复建设。

  (20)创新政府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从严实施地方机构编制法规,继续推进机构改革,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理顺同级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实行牵头部门协调责任制,解决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理顺行政层级职责,减少政府管理层次。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镇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能。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下放事业单位管理权限。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论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常年开展行政优质服务活动。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推进政务信息化,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七、深化财税体制和地方金融体制改革
  (21)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认真做好税收改革工作。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用好地方税政管理权,创造公平、公开的税收制度环境,积极做好大型项目的引进和培育工作,推进我省高含税产业发展。强化税收稽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税源的监控,强化对税收征管的监督,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适时调整财政体制,使之与税制改革相适应。

  (22)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中部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缴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行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责分离。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凡能纳入预算的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改革预算编制制度,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对政府或有负债的有效监控,从严控制政府举债规模,建立政府债权债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府债务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范围。加强各级人大依法对本级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督。

  (23)深化地方金融企业改革。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理顺产权关系,合理布局区域性经营网点。政府给予适当政策支持,逐步把农村信用社办成服务农村社区的地方性金融企业。稳妥推进省、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通过重组、改制,盘活地方金融资产。积极支持国内外著名银行和证券、保险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强化资产质量监管,完善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外部监控机制,努力降低不良金融资产比重。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同银行、证券、保险等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改善金融服务,加大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改革中发展壮大金融业。

 

八、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
  (24)加快出口基地建设,扩大对外贸易。高度重视和支持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大幅度提高本地产品出口比例,重点扶持特色、名优产品生产和出口,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出口基地建设重点项目予以扶持。完善进出口激励机制,加强银行、税务、海关和外贸企业的协调与合作,落实各项进出口优惠政策。抓住国家批准我省按中西部标准办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契机,积极培育和壮大外贸经营主体,鼓励各类企业申办进出口经营权。支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

  (2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涉外贸易和投资的便利程度,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拓宽产业开放领域,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产业和领域外,其他产业和领域一律对外资开放。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实行政府招商、企业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相结合,形成招商引资合力。建立招商引资统筹协调机制,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项目生成机制,切实做好跟踪服务。充分发挥侨乡优势,做好“以侨引侨”和港、澳、台招商工作。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等方式投资海南,允许外资参与我省不良资产的重组和处置,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上市,支持外商以直接投资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人股的股权,大幅度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继续鼓励国内中小企业来琼投资创业,加大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工作力度。

  (26)不断扩大对外经济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海南的产业特色、环境特色和体制特色,全方位开展国际、省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博鳌亚洲论坛对外开放的平台作用。扩大与国际知名旅行社、酒店管理集团和会展机构的联系,举办更多的国际经贸、文化、旅游、会展等大型活动。争取先行试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政策。主动加入泛珠江三角洲的区域分工与合作,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和其他地区的联系与合作,继续办好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增加国际友好城市,加强友城间实质性交往。

  (27)改革口岸管理体制,优化通关环境。适应“大通关”要求,争取中央支持搞好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涉外部门特别是口岸查验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增强服务意识。有效整合落地签证、免签证、航权开放等政策优势和毗邻东南亚的区位优势,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的畅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通关模式和操作流程,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实行“一站式”通关,提高服务质量。

 

九、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就业、社会保障体系
  (28)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建设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多层次的人才队伍。建立人才教育培训网络,鼓励出国留学,通过业余进修、脱产学习、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快培训各类人才。建立人才开放机制,用好现有人才,大力引进各类急需人才。对科技教育人才可以实行灵活的在册管理方式,只求所用,不求所在。实行政府专家顾问制度,办好留学生创业园,支持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和全国高校研究生实习基地建设,以项目引进带动人才引进。培养和引进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建立促进人才到中部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工作的机制。完善激励制度,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年度综合考评末位离岗培训制;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推荐和全委会表决制度,试行领导干部聘任制和专业技术性岗位的雇员制度;完善公务员退休制度、辞职制度、离岗待岗制度。事业单位广泛推行聘任制。加快各类人才市场建设。

  (29)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就业和再就业环境。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完善就业、再就业培训和服务体系,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劳动者技能培训,建立全省就业信息网,设立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发公益型、服务型、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把就业工作作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

  (30)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党政机关实行有利于以薪养廉的分配方式,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规范公务员职务消费,结合医改、车改、社保和通讯费用管理等项改革,逐步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暗补为明补;建立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逐步缩小地区间的公务员工资收入差距。事业单位推行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分配形式,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企业要坚持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的分配原则,试行职工持股分红、经营者“年薪+股权或期权”等分配模式,鼓励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

  (31)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将城镇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统筹单位逐步归并减少,条件具备时实现全省统筹。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同步改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继续推行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地方社会保障调剂基金,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依法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充实壮大社会保障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提高征缴率,扩大征缴覆盖面,规范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大病统筹等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各项社会事业改革
  (32)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继续深化省属科研院所体制改革,除保留少数公益类科研机构外,推动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改革科研事业费分配机制,主要按科研项目和成果大小安排资金;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引进国内外科技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形成技术创新机制。增加科技投入,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和以企业为主、多方合作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海口国家高新技术工业园、儋州国家农业科技园等科技园区建设,全面提升园区功能。规划建设中国三亚农业科技城,把海南建设成为全国良种繁育基地。规范科技评价行为。鼓励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积极发展社会科学。

  (3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构建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优先发展基础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强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推进教育体制创新,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和开放教育资源,广泛吸纳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合作办学。巩固和完善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和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完善“希望工程”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今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础教育。实施全员聘用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尽快完成教师核编工作,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管理制度。建立城市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和实行“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3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按照中央关于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加投入,增强活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规范文化市场,建立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体制。鼓励多渠道投资文化产业,培育和发展有海南特色的会展、节庆、演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竞技体育和体育训练等文化产业,逐步形成一批现代文化企业集团。加快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35)深化公共卫生和人口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推行县、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改革,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完善城市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的机制。加快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重点城市医疗卫生水平。加大医疗市场开放力度,培育和兴办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营利性医疗康复机构。进一步规范医疗医药市场。健全卫生监管体系,确保群众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安全。坚决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建立以村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十一、坚持依法治省,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36)有效行使特别立法权,不断创新地方立法机制。充分发挥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作用,着力在填缺、变通、创新上取得新的成效。加强有关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产权、信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领域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地方立法,以立法促进改革,以立法巩固改革成果。通过立法创新拓展海南发展空间,为推动优势产业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加强省委对立法规划工作的指导,使立法工作更加紧扣省委的重大决策与部署;创新法规、规章起草机制和审议机制,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开门立法”,推行委托立法,建立和完善多审制、听证会、专家咨询会、网上征询意见、向社会公布立法草案等制度,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

  (37)加速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司法运行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建立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现代司法运行机制。推行“阳光审判”制度,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完善办案回访、举报反馈等检务公开制度。培育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深化法律服务体制改革,规范和健全以律师、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体系。理顺执法体制,积极推进城市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切实解决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探索建立社会治安打防控一体化的有效途径。改进警务运行机制,加强基层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直接面对群众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进行严格的上岗条件考核。

  (38)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在继续完善和落实行政监察、行政投诉、行政复议、信访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起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行政执法监督约束机制。整顿政法队伍,严肃执法纪律和责任。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项目和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并定期进行考核。完善司法系统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严惩司法腐败。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手段,逐步建立有效防止权力滥用的监督约束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十二、加强党对体制创新工作的领导
  (39)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党的领导是顺利推进体制创新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改革和完善党委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改革方向,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进一步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体制创新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组织群众突破本地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要注意处理改革与规范的关系,抓好改革试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加快出台各项重点改革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和群众团体的作用,建立部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的创新联动机制,形成体制创新的整体合力。

  (40)切实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委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律机制、防范机制和惩戒机制,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体制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投诉制度、反馈制度和评议制度,充分吸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人民群众成为推进体制创新的监督主体和实践主体。
  全省广大党员和全省各族人民,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以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努力打造海南体制特色,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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