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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辽宁日报社关于停止联合通过辽报发布《辽宁主导品牌价格公报》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01 生效日期: 2000-04-01
发布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日报社
发布文号: 辽价函[2000]10号
各工商企业: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日报社关于联合通过《辽宁日报》发布《辽宁主导品牌价格公报》(辽价函(2999)17号)函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以及由于政府机构改革,一些部门的职能尚待确定,双方认为目前开展这项工作时机尚不成熟,因此,决定终止这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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