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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实施口岸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3 生效日期: 2003-06-13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
发布文号: 新计价费[2003]92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物价局),各地、州、市计委(物价局)、海关、国检、边检、外经贸厅、林业厅:
  为了更好地贯彻“大通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净化口岸外部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近日我委将口岸收费重新进行了清理,并决定实施口岸收费公示制度。现将实施口岸收费公示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口岸收费公示制度是加强口岸收费管理,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口岸收费公示制度的重要性,密切配合,各司其责,采取有力措施将这一制度建立起来,切实把知情权交给企业,自觉接受企业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抽调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二、收费公示的范围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和服务价格,凡属中央和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及服务价格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口岸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做到企业及交费者家喻户晓,充分提高口岸收费的透明度。
  三、口岸收费公示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管理部门的规定,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和价目表等多种方式,设置公示栏、公示牌和价目表等,应选择在交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固定设立或可移动设立,公开明示。还可以结合报纸、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公示。
  四、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务必于6月15日前全部落实到位。今后,国家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时,应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上证手续并变更公示内容后方可收费。凡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严肃查处。
  五、自治区口岸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附表:新疆口岸收费一览表
  附表:
  新疆口岸收费一览表
  行李物品25-5-10元.人  价费字(1992)293号
  次/工作日
  货物到岸价的3%
  货物进出口证明书费  10元  价费字(1992)293号  包括签证费
  海关施封销成本费  5元  价费字(1992)293号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费  15元  计价格(1997)1707号
  单证费  署财(1999)456号  包括23项内容
  进口货物滞报金  到口岸价格0.5‰  价费字(1992)293号
  财预字(1994)37号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  货物离岸价的0.25‰  计价格(1997)1707号
  监管手续费
  进口商品退税(关)手续费  40元  计价格(1997)1707号
  财预字(1994)37号
  减税免税监管货物监管手  到岸价格1-3‰  计价格(1997)1707号
  续费
  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  0.8-8元/日.件  计价格(1997)1707号
  报关员培训考试发证费  50-100元/人次  价费字(1992)293号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  价费字(1992)293号
  ATA单证册调整费  价费字(1992)293号
  报关单预录入费  30元/批  计价费(1998)765号
  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  50元/人.日  计价格(2001)523号
  30元/人.半日  计价格(2001)523号
  非对等国家签证.证件人民币收费  各种签证.证件延期.团签  公通字(1996)89号
  分离.加签.停留章等为
  100元/人
  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  各种签证.证件延期.团签  公通字(1996)89号
  分离.加签.停留章等按国
  家规定的标准收费.
  口岸临时入境车辆停车监  中小型车:15元/天  自治区物价局  无法按时
  护费  空载货车(含挂车)  新价非字(1995)76号  返回等的
  :15元/天  外境车辆
  载货车(含挂车)
  :20元/天
  大型客车:20元/天
  计价格(1997)1707号
  计价费(1997)2500号
  计价费(2002)974号
  国境卫生检疫  略  计价格(1994)796号
  计价格(1997)1707号
  计价费(1997)2500号
  旅游购物检验费  吨位×30元  新价非函字(1996)15号
  边民互市出境商品检验费  10吨以下每吨30元  新价费函(1998)29号
  10吨以上不得超过300元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  略  计价格(1997)1707号
  计价费(1997)2500号
  计价格(1994)795号
  本材检尺  国检务(1994)68号
  卫生监督防疫收费标准  新价非字(2000)51号
  医疗服务价格  新价非字(2000)1406号
  委托检验鉴定业务收费  国检务(1996)37号
  绒毛类  1元/张
  大动物皮张  0.5元/张
  中动物皮张  0.3元/张
  小动物皮张  20元/立方米
  植物类及蚕茧
  汽车20元/辆  (199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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