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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评选2003年度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2 生效日期: 2003-12-22
发布部门: 河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豫建建[2003]113号

  2003年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筑业总体发展较好,整体规模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秩序良好。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管理工作,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在2003年度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本年度评选分综合奖和单项奖。综合奖为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管理先进,单项奖分为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建筑业行业统计管理先进。省建设厅根据各市推荐情况组织评选。

  四、评选要求:
  1、推荐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实的原则,真正把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
  2、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需分别填定《先进单位申报表》、《先进个人申报表》,由各市建委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上报。推荐上报的单位和个人需附先进事迹材料(单位3000字以上,个人1500字以上)。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3份,由各市建委于12月30日前上报省建设厅建管处。联系 人:严玉萍    联系电话:0371一6200095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一、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和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 .工作思路清晰,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措施得力,各项制度完善,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3.领导班子团结,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协调一致,勇于开拓创新,廉洁高效。
4.能认真完成各项责任目标,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5.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工作部署,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各项活动。
6.注重单位形象建设,社会反映良好。
(二)先进个人
1.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大局和利益。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业绩突出。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依法管理,热情服务,敬业爱岗,团结同志,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廉洁奉公。
4.业务熟练,工作扎实,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国家、省建设工程质量方面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的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2.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积极推行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3.全面完成本年度工程质量各项管理目标且政绩突出,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居全省领先水平。
4.本年度未发生过失职、渎职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先进个人
1.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能准确掌握并运用本专业的规范、规程、标准,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
3.作风正派,勤政高效。
三、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方针、政策,能够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2.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成绩显著,本地区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没有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对各类事故及举报、投诉等处理得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本地区法制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管理法规健全,操作规程完备;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投诉、评标专家和标底等各环节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能得到切实贯彻执行;不断健全、完善和积极拓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功能,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
4.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职责分工明确,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强。
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各界意识,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和服务水平,在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声誉,得到所在地区企业和社会好评,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并能够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应用于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能够严格掌握国家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中能熟练掌握和准确应用。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社会好评。
4.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四、建筑业行业统计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履行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义务和职责,高度重视建筑业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得力。
2.由专人负责统计工作,严格执行报表报送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完成统计数据汇总上报。
3.实现信息化管理数据。
(二)先进个人:
1.爱岗敬业,业务熟练,严格执行报表制度。
2.组织布置工作得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准确汇总上报统计数据。
五、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单位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工作措施得力,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并能得到有效实施,成效明显。
3.安全监督执法体系完善,监督执行严格,能正确运用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大。
4.认真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5.2003年在其管理的权限范围内未发生过三级(含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对发生的四级事故,能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
(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重视安全生产,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
2.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水平 ,能够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相关政策依法行政,熟练掌握和准确应用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创新意识强,能正确处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问题。
3.本人所在单位2003年在其管理的权限范围内未发生过二级(含二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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