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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电视电话点歌等资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6 生效日期: 2000-05-16
发布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琼价工字[2000]114号

海南鸿联信息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电视电话点歌及高等考试专线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电视电话点歌等资费批复如下:

 

  一、电视电话点歌资费标准为每分钟3.00元;高等考试分数专线查询资费标准为每分钟2.50元。

  二、上述资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过程存在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报告,试行期满请按时办理正式资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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