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5 生效日期: 2006-04-25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200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200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发展,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机构网络和预案体系,做好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各类应急资源,创新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实现“三最”奋斗目标,构建和谐成都作出积极贡献。
  2006年全市应急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应急工作机构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组织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整合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落实协同行动方案,全面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应急反应能力。
  (一)加快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各级地方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各级政府部门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切实转变职能,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抓紧应急管理机构组建工作,在2006年3月初步形成应急管理网络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应急管理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通过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整体推进,逐步形成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和高效运转机制。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加快预案编制进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区(市)县应急预案、市专项应急预案和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工作,有关部门还要及时做好大型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在2006年6月底前基本建立我市应急预案体系。要切实做到从各级政府到基层单位都有预案,不断层;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制订相应预案,不或缺;相关预案间互相衔接,不留空档,确保预案层级分明、规定具体、科学规范。
  (四)认真研究,充分论证,注重预案的可操作性。在完善和修订预案过程中,要围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充分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做法,注意吸取以往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经验教训,加强调研,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五)搞好调查,重视评估,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性。按照国家和省、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搞好调查评估工作,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市政府应急办要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抓基层、打基础是2006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抓手。要重视和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将基层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规划,提高全社会应急预警和应对处置能力。
  (六)扎实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在基层,落实也在基层,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社区、农村、企业以及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能源、运输等重要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切实将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七)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强对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会同市政府目督办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我市2006年度专项目标考核,同时,通过调研、信息摘报、学习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传达上级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交流各地经验和信息,反映我市工作动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
  (八)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急管理队伍协同应对能力。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报送、技术通信、预案修订、应急处置等专项培训工作,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应急演练,择时组织应急联动演练,邀请省、市领导现场观摩,以检验我市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应对能力,全面提高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四、加强应急预测预警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做好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和分析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九)积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业务范围内的重要危险源、隐患点登记造册。对山体滑坡地段、安全生产危险源和群众聚集地等部位,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隐患排查。要针对不同季节和行业侧重,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应急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形势、分析隐患、制定对策,尽可能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十)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预测预警规定,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不断提高监测、预警工作的自觉性、规范性和程序性,及时向广大群众发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五、加强应急资源保障工作
  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全市要建立以公安、卫生、安监和民政为牵头部门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积极做好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专家队伍数据库建立、信息平台建设、应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公众紧急避难场所建设等工作。
  (十一)做好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工作。要将重要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工作纳入年度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采购、管理,重点做好关系民生的水、电、油、汽、粮、盐、药品等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
  (十二)做好应急专用物资和器材装备的储备工作。要根据“整合资源、统一调度”的原则,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政府投入,科学合理地储备应急专用物资,不断提高应急器材装备水平,并通过建档建册、建立数据库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各类应急资源的使用效率。
  (十三)建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数据库。各级政府、各应急专业机构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并加强演练,以备随时调用;有关队伍人数、装备、训练等情况要实行数据库管理;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需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资料分类数据库,实行专家联系交流等工作制度,定期研究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
  (十四)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各级政府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的划分原则,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制度,保证必要的投入,确保应急所需的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及时供应。
  (十五)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功能。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整合资源、完善功能,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支持。
  (十六)建立健全应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完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物品调集和派发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十七)规划建设一批公众紧急避难所。结合城市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建设,针对不同灾种的避难需要,规划建设一批配套完善的大型公众避难场所。

  六、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是本年度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应急工作的认识,增强全民防灾、减灾、避险、自救意识和能力。
  (十八)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工作。配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发布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我市应急预案制定的背景、目的、意义和原则,不断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对应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应急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九)加强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工作。面向公众,通过印发综合性的应急常识宣传手册、建立应急宣传网站、开辟应急常识宣传专栏、举办应急知识有奖答题竞赛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应急常识,努力做到应急常识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和进入每一名市民的头脑,提高全民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局面。

   七、加强应急法制建设
  从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出发,积极推进我市应急工作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制定完善配套法规,依法规范应急工作。
  (二十)逐步建立完善我市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实现依法管理、依法处置、依法监督。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制定城市应急管理地方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和实施细则,出台加强应急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的政策,形成我市应急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划、政策配套体系。
  (二十一)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总结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经验,制定并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优化应急处置工作流程,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置规范,不断适应新形势要求,科学规范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十二)强化应急值守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组建纵横交织、配合默契、指挥有效的立体型工作网络,认真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各种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到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行为,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得到快速高效的处置。

八、加快完善应急管理规划体系
  (二十三)编制应急管理工作五年规划。根据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五年规划,坚持依托现有资源,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有效控制危险源、污染源、灾害点和事故灾难易发点,逐步整合现有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应急资源和信息系统,努力提高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