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乌市价房字[2000]第160号
乌鲁木齐北园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金沙北路东侧建设经济适用房4号楼、6号楼、7号楼共3个栋号,总建筑面积9512.7m2,其中底商面积983m2,住宅面积8529.7m2。经审核建安工程合同及相关费用资料,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金沙北路经济适用房综合平均预售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1580元(不含地下室价格,不含营业税)。
二、地下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260元。
三、楼层差价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代数和为零的情况下,由你公司自行制定各楼层的预售价格,并报我局备案。
四、此经济适用房的预售价格与今后制定的销售价格如有差额,须按销售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望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