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卫函[2006]69号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申请书》收悉。经研究,我厅原则同意由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编制的《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铅冶炼烟气治理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编号:ZZZF-LKP-06-002)。该项目属于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你公司要加强生产工艺设备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加强对通风不良场所的机械通风,做好生产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加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冶炼作业岗位作业工人的个人防护和职业健康检查,进一步完善化学毒物的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和应急救援通道标识,建立健全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治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复。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