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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栈桥海水浴场更衣室管理费收费标准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28 生效日期: 2001-07-01
发布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青价字[2001]3号
 市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栈桥海水浴场调整更衣室管理费的请示》(南城管字[2001]31号)收悉。
  鉴于浴场更衣室经营项目增加,服务时间延长,浴场的管理费用较往年有所增加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浴场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给入浴游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休闲环境,经研究同意浴场更衣室管理费可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具体标准由浴场与各更衣室经营单位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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