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30 生效日期: 2001-03-30
发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重伤以上职工(包括各种形式用工,下同)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前三年平均数的105%,职工工伤千人死亡率不超过0.06,千人重伤率不超过0.1;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前三年平均数的105%;无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各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
  (一)控制指标
  1.行政区内重伤以上职工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前三年平均数的105%。职工工伤千人死亡率不超过0.06,千人重伤率不超过0.1。
  2.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前三年平均数的105%。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重大火灾事故不超过一起。
  3.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有林地面积的1‰以下。
  4.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二)工作指标
  1.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结合本辖区实际,迅速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落实以行政正职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辖区内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齐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参照市里作法,根据本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做到编制落实,人员到位,保障工作经费,办公、通信和交通工具齐全,配备安全监察和检测工作所需设备,扎实有效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4.市、区级全面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适时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并认真进行督查,促使其在限期内整改。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培训率100%、持证上岗率不少于95%;积极推动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教育率100%;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率100%。
  6.按规定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事故结案率100%。
  7.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工程)主体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项目申报审验率100%。
  8.在用特种设备报检率、合格率100%。
  9.按规定对易遭雷击的建(构)筑物、设施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并定期检验。新建工程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验率、合格率100%;在用设施年检率、合格率100%。
  10.严格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作业岗位有害因素危害程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
  (一)控制指标
  1.职工工伤千人死亡率、重伤率控制在规定指标内(见附表),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
  2.无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
  3.无造成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各类事故。
  (二)工作指标
  1.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迅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并认真落实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各生产工作岗位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完善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形成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
  4.认真贯彻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按规定配备、维修、更新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施设备齐全良好。
  5.定期进行全员安全教育,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和转岗教育率100%。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工程)主体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项目申报率、审验率100%。
  7.在用特种设备报检率、合格率100%。
  8.按规定对易遭雷击的建(构)筑物、设施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并定期检验。新建工程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报检率、合格率100%;在用设施年检率、合格率100%。
  9.按规定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10.严格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1.积极改善职工工作条件,消除职业危害,职工作业岗位有害因素危害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1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营、采购、发放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
  (三)中央、省属驻青企业参照我市同行业指标执行。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采取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先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与各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和重点单位的领导签定责任书,再由各市、区及有关单位将指标逐级分解,并下达到基层。
  各市、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要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保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全面完成,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