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7]337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13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演都市剧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邀请4个韩国演出团体一行60人,于2007年3月26日至4月16日到北京参加中韩交流年韩国艺术系列演出活动。
具体演出项目如下:
1.《纯粹韩国至韩国综艺展演》
2.诺特话剧团,话剧《东方哈姆雷特》
3.移动门舞蹈团,现代舞《乐极生悲》
4.诺特话剧团,话剧《回归》
5.高在琼剧院,哑剧《等待的心》。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