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湖南省200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6 生效日期: 2005-04-26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湘政办函[2005]5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省农业厅制订的《湖南省200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200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线,认真贯彻实施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基本原则:
  第一、依法规范,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在积极增加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的同时,重点加强认证标识的管理,强化对认定产地和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认证产品开发质量、商品规模和整体效益。
  第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是抓重点农产品。以蔬菜、水果、茶叶、水稻、生猪等大宗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加强农药、兽药、激素等污染的治理。二是抓重点县。今年重点推进一批种植业、养殖业重点县整体认定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省农产品产地环境认定。三是抓重点市场。以农业部定点市场和14个市州中心城市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为重点,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第三、全程监控,严把关口。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标识化流通和规范化交易。对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市场流通领域“三个环节”,实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档案和产品标识追溯制度,实现“产地——市场”的全程系列化监管。
  第四、形成特色,做大品牌。围绕优势产业带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和专业协会的带动作用,创建一批有产业特色、有规模优势、有销售市场的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把我省一批传统品牌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二、工作目标
  一是蔬菜、水果、茶叶、水稻、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瘦肉精”污染和重大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2%以下;生猪“瘦肉精”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
  二是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创建省、市、县三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新增产地环境检测、评价面积700万亩,全省产地环境检测、评价面积达到4000万亩;新增认定无公害生猪养殖规模500万头;新增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含绿色食品)数量达到300个,全省累计突破1000个。
  三是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取得突破。全省新建15个万亩(头)无公害、5个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创建100个省级、市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全省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突破500万亩。
  四是企业自律初见成效,14家试点企业基本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不发生质量事件。
  五是基本杜绝重大农产品集体中毒事件。

  三、实施内容
  (一)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重点抓好50项基地条件、种养及加工技术规程、市场准入、产品质量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二是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在继续抓好10个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同时,省里重点抓好20个水稻、蔬菜、茶叶、柑桔、生猪、水产品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办好湘阴综合示范县和金井茶厂全程质量监控试点。每个县市至少创办1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三是建立和完善田间生产档案。按照质量安全可追溯的要求,广泛推行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经销档案制度,与农产品标识流通结合起来,形成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二)切实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继续完善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畜禽水产品质检中心等检测机构建设;抓好2个市州和30个县级农产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建设;完善配套4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检测设备。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三项管理制度。一是通过国家和地方农业立法建立授权认可和计量认证双认证制度。市州、县市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必须通过法定考核合格后才具备法定检测资格,才能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二是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检测技术人员必须通过省级培训通过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三是工作管理制度。要按照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岗位管理制度,规范检测程序,实行责任追究。
  (三)稳步推进认证认可工作。首先,在全省范围内,对已认定的3400多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按5%的比例进行抽样复查,并逐步推行标识化管理制度,建立电子档案,树立标识牌,同时强化保护措施,防止已认定产地遭受污染。其次,坚持常规认定与整体认定相结合的办法,继续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产地评价认定面积新增700万亩,认定生猪养殖规模500万头,产品认证达到300个以上(其中畜禽水产品120个以上)。建立完善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GIS信息管理系统。第三,加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力度,力争全年新认证“三品”30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认证2—3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同时,要加强对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的、有效的监管机制,保障和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四)搞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重点抓好全省50个农业环境定位监控点的建设,完善工业“三废”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控网络;组织开展好典型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摸底调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数据库,制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在省会城郊、环洞庭湖区建立3个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组织开展产地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业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努力净化产地环境。
  (五)开展企业自律试点。企业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从今年开始,省里决定在14家国家或省级龙头企业中开展农产品质量企业自律试点建设。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质量控制保障体系,建立生产经营质量承诺制度、问题产品召回处理制度、内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引导企业按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要求诚信生产,并建立一整套自我约束的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六)加强农业执法监管。一是要依法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规范好经营行为。二是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4月至8月,全省对农药、兽药、化肥等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对检验不合格和标识标签不规范的产品,依法予以处理,开展2次全省性农资产品及农产品市场抽查,对不合格农资在新闻媒体曝光,并向社会公告农资产品质量信息。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等级评价,积极推行农资连锁经营,提高优质投入品的市场占有率。大力推广使用安全高效农药、兽药等新产品,加快对高残毒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普及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施药机具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三是加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防止危险病虫的扩散漫延,加强对疫病的控制。
  (七)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省确定230个监测点,在4、7、11月开展3次蔬菜农残和生猪“瘦肉精”的例行监测;5月抽检茶叶、11月抽检大米和水果各一次;全年抽检猪肝、猪尿样500个,饲料样品400个。各市州、县市区要抓紧建立健全适宜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确定重点监测品种和区域,对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定点屠宰场开展例行监测工作。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定期发布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监测信息。
  (八)全面启动市场准入制度。全省以蔬菜、生猪为重点推进市场准入。省里重点抓好以农业部定点市场和市州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的20个大型批发市场的市场准入示范。办好基地与市场质量对接试点,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屠宰厂与养殖场”对接与互认。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超市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标识农产品专销区专柜。生猪全面推行免疫耳标、定点屠宰,完善市场准入检验检测制度。
  (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从今年起,对从事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的人员分批开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质量管理、检验检测等技术培训,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队伍。改变技术推广方式,将技术上升到用标准进行规范,由单一的技术推广转变为标准推广,结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对基层农技干部、广大农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争取3年内培训农业标准化技术骨干5万人次,每个行政村、农产品加工企业至少有1人通过农业标准培训,促使广大农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农业标准化的要求组织生产。

  四、保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
  二是建立考核责任制。省农业厅就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省农业厅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市州。各地要制定实施方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乡镇、基地,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年底由省农业厅对全年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因工作不力,考核不达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集体中毒事件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逐步加大投入。各级财政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各地要充分发挥现有农业项目资金的作用,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基地建设、产地认定、检验检测、技术培训等基础建设投入,大力推进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四是加强督查督办。省农业厅负责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制度。按月对各市州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调度,按季对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薄弱环节进行督办。各地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跟踪督查力度,落实整改措施。
  五是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工商、食品监管、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