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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参加第27届奥运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岛籍运动员教练员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29 生效日期: 2000-11-29
发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布文号:
 在第27届奥运会上,我市运动员顽强拼搏,奋力争先,为中国奥运体育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柔道运动员李淑芳获女子柔道63公斤级银牌,击剑运动员杨劭琦获女子重剑团体铜牌,射箭运动员于慧获得女子团体第六名,为我市赢得了荣誉。
  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青岛市优秀运动队、山东省青岛体育训练基地为“第27届奥运会突出贡献单位”,对李淑芳及其教练员徐殿平奖励人民币各拾万元;对杨劭琦及其教练员薛文奖励人民币各伍万元;对于慧及其教练员王国璋奖励人民币各壹万元。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全市体育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他们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精神,努力工作,勇于进取,为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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