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商务部、中宣部、科技部等关于印发《2007年三绿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3 生效日期: 2007-05-23
发布部门: 商务部中宣部科技部
发布文号: 商运发[2007]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宣传、科技、财政、交通、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供销合作社,各铁路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商务部会同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环保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全国供销总社联合制订了《2007年三绿工程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职能、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商务部
中宣部
科技部
财政部
铁道部
交通部
卫生部
环保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认监委
国家标准委
全国供销总社
2007年5月23日
2007年三绿工程工作要点

  2007年是推进三绿工程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讲话时提出的“要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三绿工程、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提高整治成效,带动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的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以及三绿工程成员单位的统一要求,2007年三绿工程工作将围绕“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由过去侧重宣传向抓实事转变,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尤其是指导市场建立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加大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销售管理力度。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评价、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提高诚信经营水平。鼓励食品批发、零售企业积极采用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食品质量、有机产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认证结果,简化对获得认证的食品供应商入市审核程序,优先采购经销获得相关认证的产品。
  二、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按照三绿工程成员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的通知》(商运发[2006]518号)要求,做好“三绿工程下乡”组织工作。一是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农民安全消费,加强对农业生产组织的良好农业规范(GAP)标准和认证知识培训,规范农业生产活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二是加强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大假冒伪劣食品打击力度;三是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加强产销对接,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产品流通提供便利。
  三、继续培育农副产品绿色市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加快农副产品市场升级改造,落实市场食品安全制度,推进食品包装化、品牌化经营。推行农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等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培育农村绿色市场。按照《三绿工程五年发展纲要》的既定工作目标,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积极推进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的绿色市场认证。同时,地方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开展绿色市场认证的市场给予支持。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物流配送,逐步推动净菜进城入市,支持和培育农副产品冷藏、运输和物流配送企业,形成产、储、运、销配套服务体系。
  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检测监控。完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在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监测直报点。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流通环节食品检测及信息渠道,及时发布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息。
  五、推动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完善食品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加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建立监督性抽检和专项整治结果上网发布制度,形成食品安全红、黑名单。逐步建立农产品安全消费信息数据库,增强农副产品购销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及服务功能。推行集团消费食品“阳光采购”,推动食品网上直供。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