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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换发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15 生效日期: 2007-02-15
发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07]26号

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到期更换新证的申请》(鲁电核深综〔2006〕001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实施细则(HAF601/01),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换证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我局认为,你公司具备了HAF601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同意向你公司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A(07)01号)。你公司必须遵守下述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件)规定的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活动。
  二、严格遵守《民用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持证单位报告制度》。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有效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五、在安装活动开始前,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六、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活动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承压设备安装活动,确保核承压设备安装质量。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许可活动范围  

民用核设施

核承压设备

核安全

安装活动范围

备  注

类别

级别

及完成形式
压水堆 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稳压器、主泵、主管道 1级 按照认可的设备安装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和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安装,包括完成各项试验和检验项目,配合营运单位调试部门完成设备安装后最终试验性活动,并提供最终安装证明文件。 主要外协项目:
核电厂 控制棒驱动机构 1、3级 现场加工制作项目仅限于公称直径小于等于50mm的管道预制。 1、主泵安装需要制造厂的指导;
堆内构件 3级 2、高温拉伸试验、落锤试验等;
压力容器、储罐 2、3级 3、Ω焊机及Ω切割机;
热交换器 2、3级 4、1250吨履带起重机;
泵类 2、3级 5、400吨平板运输车。
阀门类 1、2、3级
闸门 2级
管道 2、3级
支承件 1、2、3级
安全壳钢衬里 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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