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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防止假借残联名义进行有关推销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20 生效日期: 2006-12-20
发布部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厅函[2006]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近期,一些地方残联反映,社会上一些不明身份人员假借中国残联或地方残联的名义,私刻公章,向一些市、县(市、区)残联寄发信函,要求征订有关残疾人事业的书籍,辅导资料,推销残(奥)运会纪念品等。对此,请各地残联提高警惕,遇有情况认真鉴别,必要时可向中国残联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中国残联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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