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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航乘务员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03 生效日期: 2006-11-03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劳社厅发[200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航各地管理局,各航空运输、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共同制定了民航乘务员、航空油料储运员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2个)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备注
  1    4-05-03-01   民航乘务员     ※
  2    6-24-03-02   航空油料储运员   ※
  注:※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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