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保监发改[2007]1337号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
你筹备组上报的《关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开业的请示》(中再发〔2007〕2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整体改制设立的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4,980.39万元。
三、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
四、公司经营范围为:
(一)投资设立保险企业;
(二)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
(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
(四)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
(五)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京生。
六、核准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七、公司承继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予以注销,并及时发布公告。
请你筹备组凭此文和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