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保监中介[2007]1491号
季学军、张新、刘爱慧、葛永、周卓娅:
你们提交的关于安徽华瑞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安徽华瑞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季学军出资90万元,持股比例45%;张新出资60万元,持股比例30%;刘爱慧、葛永分别出资20万元,持股比例10%;周卓娅出资10万元,持股比例5%。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山路170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季学军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