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7]2418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7]40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中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阿国影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合作邀请瑞典钢琴家罗伯特·威尔斯等一行17人,于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月1日到江苏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于演出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文件,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