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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油品管道运输价格(充装费)和综合劳务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23 生效日期: 2002-05-01
发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湘价服[2002]75号

中石化长炼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收取水运成品油出厂油品充装费和综合劳务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核定你司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充装费)和综合劳务费标准如下:
  一、油品管道运输价格(充装费),每吨5元。内容包括供油泵中转、管线运输、流量计量等。

  二、船舶综合劳务费,每吨3元。服务内容包括接卸胶管、解系缆绳、封仓并打铅封,提供船舶工作人员生活用水、照明用电、消防等服务和设施。

  三、上述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按照《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规定,请你司持本批复到岳阳市物价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有关手续,使用税务部门印(监)制的收费票据,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检查。

  四、本批复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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