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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保护研究所等8个单位为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31 生效日期: 2008-01-31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980号

    根据农业部公告第374号《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部考核合格,批准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保护研究所等8个单位为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资质有效期3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得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农药登记环境试验,未获得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担。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试验范围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非靶生物毒性和环境行为

2

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非靶生物毒性和环境行为

3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生物技术研究测试中心

非靶生物毒性和环境行为

4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非靶生物毒性和环境行为

5

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非靶生物毒性和环境行为

6

中国农业大学应化系农药环境评价实验室

非靶生物毒性和环境行为

7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环境行为

8

山西省农药重点实验室

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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