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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5 生效日期: 2005-01-25
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青政[2005]1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青海省人民政府200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推进“两大历史任务”进程的重要一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委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三农”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推进结构调整,深化各项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的道路,确保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稳定和谐进步,各族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和提高。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调控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按12%组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按15%组织;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牧区劳务输出80万人次。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保持投资对发展的有效拉动
  力争建成清水河至结古、大通至扁都口、当金山至花土沟、西宁至互助等重点干线公路,开工建设绿草山至黄瓜梁、格尔木至大柴旦等干线公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开工建设兰青铁路增建第二线电气化工程、青藏铁路西格段扩能改造工程,加快地方铁路建设。完成西宁曹家堡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工程,做好巴塘等支线机场的前期工作。大力推进电网建设,继续加快公伯峡、拉西瓦、华电2×30万千瓦火电、玉树通电工程等能源项目建设。做好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立项工作,开工建设湟水北干渠一期工程,确保盘道水库主体完工。扎实推进退牧还草和生态移民工程,搞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四期、自然保护区和东部干旱山区综合治理工程。
  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企业面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面向国内外市场寻求合作伙伴,在推进股权结构多元化、盘活存量资产和吸引民间投资方面取得突破。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重点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市场导向相符合、相适应。健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筹措和使用办法,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二、稳定、完善扶持“三农”的政策,推动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
  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稳定和完善承包经营关系,推进土地草场流转机制,完善土地征用、补偿办法,探索建立失地农牧民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和各项配套改革,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在全省取消农牧业税。
  加快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和畜禽良种工程实施步伐,建成制种基地2.3万公顷,改良畜种80万头(只)。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快产品基地和产业带建设,重点扶持发展油菜、马铃薯等六个主导产业。重点抓好3一5个龙头企业,加速培育特色产业、特色产品。规范发展订单农牧业,培育专业协会和行业协会。
  整合资金20亿元,围绕光伏电站、农网、电话、乡村道路和人畜饮水等建设,为农牧民办好十件实事。建成日光节能温棚1万栋,畜用暖棚2000栋。
  启动实施百万农牧民劳务输出培训工程,健全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和就业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清理歧视农民工的政策和乱收费。

  三、强化工业主导地位,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认真落实工业发展纲要,力争工业增加值增长20%。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工业,力争油气当量达到450万吨。建设好格尔木甲醇、青海复合肥、百万吨钾肥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实施好青海碱业90万吨纯碱、西台钾锂硼资源开发项目。加快滩涧山金矿扩建工程、德尔尼铜矿建设进度,继续推进铝电联营。实施好江仓、木里、柴达尔、大煤沟等煤炭开发项目,加快发展煤化工产品。提升生物资源和农畜产品资源的加工水平。
  促进钢铁工业产品升级换代,稳定和巩固特钢生产能力。提高优势特色机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纺织产品向高档、精梳、精纺和深加工方向发展。
  提升园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发展壮大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生物产业园、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北川工业带。禁止高污染、低水平企业进园区。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技术,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装备。重视矿产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重点扶持20户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发展比较优势突出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积极培养百名企业家,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实施名牌战略。
  强化经济运行的调度和组织,基本保证运输、电力、资金等需求。

  四、加快推进城镇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加强城镇规划和建设,城镇化提高一个百分点。提升西宁在全省的中心地位,完善格尔木和德令哈的城市功能。加大对县城和有条件建制镇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青南牧区定居点和小集镇建设。坚持产业立城兴镇,引导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向城镇集中。加快西宁第七水源等工程,开工建设重点县城垃圾处理项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加大旅游设施投入力度,抓好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开发旅游产品和冬春旅游项目,建设青藏铁路旅游经济带。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培育多元化的旅游市场主体。继续办好“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郁金香节”、“民族文化旅游节”等重点旅游文化体育活动。
  积极发展现代流通业,重点建设西宁朝阳等物流园区。重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改造传统服务业,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中心市场、专业市场和农副产品市场,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拓宽个人消费信贷领域,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五、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抓好国有资本结构调整方案的实施,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抓好重点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实行严格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进一步落实政策措施,放宽市场准入,改进服务和监管方式,重点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层次、企业规模和整体素质。
  加快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创新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税收征管,确保财力稳定增长。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全面启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加快投资体制和土地、矿产、价格管理体制改革。抓紧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确立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和实施方式。完善经营性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制度。深化价格改革,加强物价监管。

  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水平
  巩固同辽宁山东浙江等地区的协作关系,密切与西藏经济协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跨省跨国经营,培育多元化出口主体,抓好藏毯、机电以及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优势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创新招商方式,加强招商平台建设,继续办好“青洽会”等活动。筹划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吸引跨国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和知名企业来青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搞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加大已签约项目的落实力度,力争引进到位国内外资金85亿元。
  开展“投资环境治理年”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一窗受理、集中审批等制度。建立投诉举报中心,查处执法不公、违规收费、吃拿卡要等问题。认真解决政策不落实的问题,积极推进“信用青海”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七、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制定人才资源规划,完善人才工作机制,突出抓好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培养。
  完善农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强以农牧区寄宿制学校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农牧区266所中小学校舍的改扩建任务。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全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36.8%,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3%。扶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搞好新青海大学的省部共建。积极扶持民办教育,发展高中、职业、成人和现代远程教育。加强与发达地区的教育合作。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联合与合作,指导转企科研机构加快股份制改造。加大重点科研实验室、科普基地、研发中心的建设和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重视培养学科带头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做好科技富民工作。
  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强农牧区和城市社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启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打造民族特色文化品牌,办好民族文化旅游节和民间工艺美术展。加快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步伐,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整顿规范文化市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加快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及环青海湖民族体育圈建设。
  基本建成省、州、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预防救治体系。投资2500万元改造94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大新型合作医疗范围,新增8个试点县,力争参合率达到85%。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解决城市低收人人群的“看病难”问题。扩大农牧区“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强化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

  八、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改善就业创业环境,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管,倡导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
  规范和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参保率,做好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工作。做好灾民救助、农牧区特困人口基本生活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五保户供养等工作。
  解决住房、医疗、上学等问题,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资助工作。鼓励城乡居民增加合法收入,视财力增长,适时提高干部职工的取暖费和住房公积金标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逐步解决政策性欠账。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力度,年内解决1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九、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五个特别”精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整治网吧、图书、音像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扫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村民议事和民主监督制度。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社区工作。
  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的分裂渗透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集中力量解决信访积案。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精心编制“十一五”规划
  创新总体规划内容,强化战略指导功能。搞好全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特色产业、社会事业、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做到项目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加强全省规划同国家有关部委规划的衔接,争取一批重点项目纳入国家规划。
  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部署同各自的实际结合起来,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突出重点,明确责任,一项一项地抓落实,一项一项地促完成,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十一五”更好地发展打好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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