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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国道207绕城线两侧建设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02 生效日期: 2000-12-02
发布部门: 常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了规范国道207绕城线(德山段南起常长高速公路入口处,北至公铁两用桥收费站;江北段东起马陵河,西至岗市汤家坪)两侧建设管理,把国道207绕城线建成聚交通、商贸、旅游于一体的'黄金走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城市规划,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规划预留道路和绿化用地。国道207绕城线规划道路及两侧绿化用地宽110米,沿道路中心线两侧各55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和构筑物。
  二、严格规范建设单位报建手续和建设行为。市政府已经成立国道207绕城线开发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称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有关部门正在按国道207绕城线绿化用地边线外两侧各100米范围编制修建性详规,在此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必须先征得协调小组同意,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在办理项目立项、规划选址、投资计划、建设用地、设计方案等审批手续时,应首先报协调小组审查并签置意见。
  三、禁止在国道207绕城线绿化用地边线外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建设私房。
  四、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市规划、国土、公安等部门和武陵、鼎城区人民政府及德山开发区管委会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参加,对国道207绕城线沿中心线两则各155米范转内的建设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影响规划的违章建筑一律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经有权机关批准且已建成的建筑不得改建、扩建。
  五、各有关部门和区、乡政府应自觉接受协调小组的协调与指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207国道绕城线两侧的建设管理工作。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进行建设的,应当责令改正,依法处罚。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00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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