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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古浪堤水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12 生效日期: 2001-02-12
发布部门: 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青计价格[2001]78号
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调整古浪堤水电厂1#、2#机组改造后上网电价的报告》(青水公司(2001)2号)收悉。鉴于古浪堤水电厂对1#、2#机组进行报废扩能改造,所投入资金还本付息影响成本上升和目前经营亏损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价格工作安排的意见》(计经调(2000)2422号)中有关规定,为保证该电厂的正常运营,经研究决定,同意调整其上网电价。本着一厂一价的原则,古浪堤水电厂四台机组执行统一上网电价标准。从2001年3月1日起上网电价统一调整为每千瓦时0.21元。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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