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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01 生效日期: 2005-06-01
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常政办发[2005]5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六月一日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04)6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04)61号),组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单独设置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一、职能调整
  划入的职能:
  (一)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
  (二)原由市公安局承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辖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并参加、协调全市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研究拟订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分析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财务处)
  组织、协调机关办公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信访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
  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性措施,组织研究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定、规程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负责受理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举报、投诉并监督办理;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对有关安全生产法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发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信息,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法制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工作。
  (三)规划科技处(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处)
  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调度、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协助全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监督管理一处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金属、建材、地质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监督管理二处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并监督检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人事教育处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机构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研究及承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5名(含行政附属编制5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处长(主任)18名,其中:正处长(主任)8名,副处长(主任 )10名。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行政监管责任。
  (二)关于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筑、国防工业、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专门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设、国防科技、邮政、信息产业、旅游、质监、环保等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或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上述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厂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规范。
  (四)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市卫生局负责拟订职业卫生规定、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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