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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成立南京长江隧道工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14 生效日期: 2005-04-14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5]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长江南京段上游过江隧道工程(以下简称过江隧道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法人,是我市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的尝试和改革。根据项目法人招标文件,为进一步在工程建设阶段做好对南京长江隧道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调和服务,促进工程的顺利进展,并对过江隧道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过江隧道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陈家宝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戴永宁副市长
  成员:魏竹琴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晓蔚市发改委副主任
  邹建平市建委副主任
  李恕市法制办主任
  汪国福市人防办主任
  丛跃滋市安监局局长
  唐文彬市国资委副主任
  于广思市国土局副局长
  闵一峰市房产局副局长
  李颜平市交通局副局长
  胡小翔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晶夫市规划局副局长
  顾昆林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东宝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克利市水利局副局长
  朱俊基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徐建华市监察局副局长
  宋帼芸市审计局副局长
  姜愉斌市物价局副局长
  周中市劳动局副局长
  郑良市地税局副局长
  谭海清市工商局副局长
  陶洪祥市园林局副局长
  徐巍市建委副主任、市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周大平南京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何志中南京海事局局长
  张有平南京航道局副局长
  沈琪市口岸委副主任
  赵洪涛市消防局副局长
  徐徐市地震局副局长
  杨新华市文物局副局长
  梁建才建邺区常务副区长
  孔令富浦口区常务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由魏竹琴、程晓蔚同志
  兼任。办公室分为综合协调组、征地拆迁服务组和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组,其职能分工、牵头部门及组成部门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负责项目法人招标文件中相关政府责任、权力的总体协调落实行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建委、法制办、人防办、公安、规划、交通、环保、财政、国土、水利、市政公用、监察、审计、物价、工商、劳动、地税、园林、消防、地震、文物、海事、航道局、口岸委、南京供电公司、河西建设指挥部及浦口区、建邺区政府组成。
  2、征地拆迁协调组:负责项目前期用地审批手续、受委托征地拆迁等相关政府事项的协调、落实。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建委、规划、房产局、浦口区、建邺区政府参加。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施工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的审批手续。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由项目公司委托浦口区、建邺区政府按辖区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3、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组:负责工程行业管理和工程建设进度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加。
  鉴于过江隧道工程的重要性,市各有关部门和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工程建设的高质量的按期建成。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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