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云计价成(2002)1480号
各地、州、市计委,各农本调查县(市、区)计划局:
为保证我省2002年度农产品常规成本调查资料汇总工作顺利完成,请各调查县(市、区)按照云南省计委《关于调整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目录的通知》(云计价成[2002)121号)和《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做好2002年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云计价成[2002]504号)的要求,抓紧做好2002年度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不得缺报、迟报和漏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本核算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桑蚕茧成本的核算,按调查户当年桑蚕茧生产次数,每次的成本收益数据累计计算。即:按各季桑蚕茧成本收益数据相加累计计算。
(二)蛋鸡饲养期为蛋鸡的产蛋周期。
(三)调查县汇总后的各品种每亩主产品产量不得与当地统计部门的数据差距太大,原则上不能相差10%。
(四)每亩副产品产量、产值原则上要填列,不能为零。
(五)“燃料动力费”除烤烟、茶叶、大棚蔬菜、部分中药材外,其他品种均不发生费用。
(六)所有报表的附记指标栏必然发生的数据必须填列。在汇总附记指标栏时应注意:人均耕地面积、人均成本外支出、人均两工数量、每度电价、雇工工价五项指标的数字在本调查县内,各品种相同指标的数字应相同。具体计算方法为:把本县所有调查户发生的五项指标分别累计平均后,数字分别填入各调查品种报表中。
(七)雇工数量若无可以为零,但雇工工价不能为零;电价不能为零;籽种用量和间接用工量不能为零。
(八)化肥用量必须按化肥主元素含量折纯。发生化肥投入的,必须填写具体化肥品种的折纯用量和金额。
二、上报的成本报表要求完整,不得缺少基础报表或常规报表,文字分析要求精炼、全面,能够找出问题,分析问题,不能做流水帐。上报的品种资料,应是所有安排调查的品种资料,包括直报调查时上报过的品种,均要进行年终重新收集、审核、汇总、上报。
三、各地、州、市计委要负责对本地区调查县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农产品常规成本调查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四、各地的成本调查工作完成情况,将按照国家计委制定的农产品成本调查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推荐国家计委评选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依据。同时,将对各地的工作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为便于工作量化考核,要求各调查县(市、区)填写2002年度农本基础建设及其它工作情况表,与成本报表一同上报(详见附表)。
五、成本资料上报时间:昆明市大中城市副食品成本资料于2003年2月15日前;各地农产品成本调查资料于2003年2月28日前,上报省计委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06号。
附表:2002年度农本基础建设及其它工作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