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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7 生效日期: 2002-09-01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宁价费发[2002]139号
自治区信息产业办公室:
  你办《关于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认证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宁信产办[2002]19号)已收悉,为了支持我区电子商务事业发展,建立统一的安全认证体系,大力推进企业间电子商务的开展,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性,保障交易系统的正常运作和客户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宁夏及西部地区安全认证工作的深入发展。经研究,现将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认证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安全认证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收费单位应按收费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用户根据自身需要,本着自愿的原则选择接受服务。
  二、安全认证服务收费依照自愿选择、按项收费的办法按附表一、附表二所列标准执行,不得强制企业、机构或个人选择不需要的服务项目并收费。
  三、考虑到电子商务安全认证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本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届时根据你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我区的经济状况,社会承受能力,正式核定收费
  四、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是安全认证服务收费主体,鉴于此项业务在我区唯有该公司独家开展,其收费也带有一定的垄断性,对此收费要纳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管理,收费前须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税务发票,并依法纳税,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二00二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附表一: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认证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
  证书.网上商家等
  信用卡网上支付等
  信用卡网上支付等
  全电子邮件通信
    名
附表二:身份证书年服务费收费标准
  金额单位:元/年
  企业或机构  个人
  查询等
  检.查询
  息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车辆违规处理
  申报.注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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