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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福建省代表团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18 生效日期: 2005-08-18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5]140号
省体育局:
  加强对迎战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工作的领导,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福建省代表团。其主要成员如下:
     团   长:汪毅夫(省政府副省长)
     常务副团长:石增兴(省体育局局长)
     副 团 长:方彦富(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俊杰(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江爱华(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省纠风办副主任)
           刘群心(省发改委副主任)
           陈小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立仁(省体育局副局长)
           林泽民(省体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毛武夷(省体育局副局长)
           孙君梅(省体育总会副主席)
     秘 书 长:毛武夷(兼)
     副秘书 长:沈振相(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陈圣平(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处长)
           江荣全(省政府办公厅教科文处处长)
  代表团下设行政部、竞赛部、新闻部、财务部、赛风赛纪监察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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