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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努力完成今年劳动计划继续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9-11-06 生效日期: 1989-11-06
发布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
发布文号:
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和严格控制从社会招工补充自然减员、减少一批职工人数是治理整顿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一九八九年劳动计划中已做出了安排。以今年一至九月执行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为落实劳动计划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清退工作的进展不平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一些地区对国家下达的减少一批职工人数计划、严格控制全民所有制单位社会招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强调困难多,措施不得力,控制不严,放松了管理,职工人数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 
  二、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的工作进展缓慢。到九月末,全国仅清退计划外用工七十五万四千人(其中还有一部分属于季节性清退),只完成全年计划的60%。有的地区搞变相清退,把相当一部分计划外用工纳入了计划。 
  三、有的地区和部门在落实计划时,没有注意就业结构的调整和职工余缺调剂工作,使一些富余职工难以发挥作用,不利于企业的生产和效益的提高。有些地区和部门在安排统配人员工作时,对统筹安排、保证重点注意不够。 
  针对以上情况,为了全面完成今年的劳动计划,请各地区、各部门注意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严格控制社会招工,是治理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此项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清退工作的步伐。一至九月完成清退任务比较好的地区和部门要再接再励,力争全部或超额完成清退任务。进展比较迟缓的地区、部门,要规定具体目标和进度,力争按期完成清退任务。至今还在继续增加计划外用工的少数地区、部门,要顾全大局,认真完成国家下达的清退任务。 
  三、加强职工的余缺调剂工作。当前职工队伍中存在较多的富余人员,各级计划、劳动、人事部门都应重视加强职工的余缺调剂工作,通过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职工调剂,尽可能满足新、扩建投产企业的用人需要,以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对关停并转的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撤并的公司以及超编的机关、事业单位,要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把计划外用工清退出去。要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从企业调入职工。 
  四、严格控制自然减员的补充。各地区、各部门自然减员的补充要认真执行国家计划和政策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补员范围。完成国家计划后,自然减员指标仍有多余的,要集中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门,统一安排使用,切实改变谁减谁补、分散使用的状况。 
  五、对国家统一分配的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调整产业政策的规定,主要充实到急需用人的新建、扩建重点投产项目和生产第一线,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还应鼓励他们到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乡镇企业去工作。 
  六、加强劳动计划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的计划、劳动、人事部门要组织力量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完成计划较好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对完成计划不好的单位,要给予批评。 
  各级计划、劳动、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努力完成今年的劳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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