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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城管执法安全行动”专项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6 生效日期: 2006-05-16
发布部门: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城管执办[2006]3号
各区城管大队,市城管总队、水管处:
  根据局年度工作安排,为确保今年五、六月间在本市召开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绿色护考”等系列活动市容环境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城管执法安全行动”专项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今年五、六月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将在沪召开,又逢一年一度的高、中迎考时期,对城管执法系统既是锻炼队伍的好机会,也是检验城管执法系统在重大活动中的市容环境执法保障和社会治安保障工作中队伍功能、实战能力和作用发挥的关键时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阶段工作的重要性,根据重大活动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工作的要求,加大巡查频率,加强执法力度,强化应急处置,有效遏止相关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路段和区域内不出现占路设摊、流浪乞讨等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形象的现象,更好地展示上海大都市的崭新面貌和有序的市容环境。
  二、时间安排
  “城管执法安全行动”专项活动从5月20日至6月20日止。
  三、重点区域
  1、在城管执法全覆盖的同时,加强对上海合作组织峰会重点保障区域内的相关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2、居民居住区及中、高考考场周边
  四、重点工作
  (一)加大对无照无证占路设摊、乱堆物、乱停车、无证洗车、违法掘路、违章搭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对非法散发广告及“三乱”的整治工作;
  (三)积极推进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取缔“零包”贩毒、规范废旧金属收购等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的落实;
  (四)严格查处违反《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止管理办法》关于建设工程、房屋拆除防尘要求,物料运输、堆场、道路保洁以及植物栽种和养护防尘规定的行为;
  (五)切实做好5月31日至6月18日高、中考复习和考试期间的“绿色护考”工作;
  (六)会同民政、公安部门加大对公共场所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重点突破
  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列出本地区相关违法行为的易发、多发路段及时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责成有关分队挂牌攻坚,责任捆绑,确保违法频率显著降低,重点区域得到有效监控。
  (二)队伍落实,反应迅速
  各单位在重大活动期间,要建立24小时巡查、处理制度。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设备,保证应急预案的随时启动,快速解决相关问题。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5、6月份重大活动和中、高考集中的实际,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实施为契机,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夜间建筑施工管理、扬尘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确保“绿色护考”期间不出现违法夜间建筑施工现象,督促做到“道路清洁无灰尘、绿化植物无落尘、工地内外无积尘、城区环境低降尘”。
  (四)主动协调,形成合力
  各区城管大队要落实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与民政、公安部门的日常协调,做到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推动民政(慈善救助服务社)、公安、城管三位一体、同车巡查、即时救助的联动救助模式全面建立和实施,共同做好公共场所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和护送工作。
  “城管执法安全行动”专项活动的书面小结和执法数据统计表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报局执法处。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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